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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拍卖/挂牌交易 | |||
标的类型 | 房产 | 交易状态 | 公告中 |
标的名称 | **市**区公(略)(现**区)马坝镇桃园路南B五栋201号 | 标的编号 | CQ****(略)98-06 |
报名开始时间 | ****-02-29 09:(略) | 报名结束时间 | ****-03-28 17:(略) |
拍卖/挂牌开始时间 | ****-03-29 09:(略) | 拍卖/挂牌截止时间 | ****-03-29 10:(略) |
保证金 | 3(略) 元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03-28 17:(略) |
竞价方式 | 按总价 | 是否有底价 | 无 |
起拍价 | 122(略)0 元 | 增价幅度 | 1(略)0 元 |
看样开始时间 | ****-03-01 09:(略) | 看样截止时间 | ****-03-08 17:(略) |
是否有优先权人 | 有 | 行权时间(分钟) | 60 |
项目委托方 | **市**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 ||
代理机构 | **市仁杰拍(略)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略) |
标的概述 | 有原单位员工使用、装修费不包含在成交价内、装修费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特别约定: 1、标的依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出具有关文件给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所涉一切税、费(包括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等)全部(略),具体税、费以不动产登记部门及税务等职能部门核定为准。 转让前一切拖欠未缴的物业、水电、燃气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办证如需权籍调查、重置成本评估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变更登记时所涉及需要缴纳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支付,与委托单位无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支付。测绘费、办证费等办理房产过户时所需的其它相关(非税)费用(略),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2、标的面积(略),实际面积以有关部门办证为准,如有误差,成交价不作调整; 3、水、电证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4、拍卖行按成交价的5%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成交价不包含佣金,由买受人另行支付给拍卖行); 5、6-11号标的有装修费(装修费不包含在成交价内),成交后装修费由买受人承担即另行支付,拍卖成交后(无论原居住职工或第三人竞得),均由拍卖行统一代收后,经委托方书面通知再代付至装修费实际出资人(即现居住职工个人)。 6、标的如有其它约定依拍卖会资料备注。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93.9 |
土地类型 | - | 建筑结构 | 混合结构 |
使用年限 | - | 租赁情况 | 有原单位员工使用、有装修费 |
建成时间 | 有原单位员工使用、有装修费 | 目前用途 | 住宅 |
房产证号 | - | 土地证号 | - |
配套设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