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2-29 】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医院为核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医院为核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28.404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采购单位已于2021年5月组织了采购编号为采购编号为********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招标,该项目已顺利实施并正常稳定应用。此次采购活动是为新成立的唐****医院解决有关信息化的需求,为了减少财政投入,计划在原****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实现,同步迁移现有的医共体软件系统、服务器、存储设备、并进行系统的分拆、剥离和改造,****中心及人财物管理等核心业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因此,要保证本次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只能由原系统承担方予以整合、升级,此项目只有原医共体承建方实施才能保证软硬件的无缝对接、数据安全、平稳运行,所以本项目来源单一,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所规定应当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唯一供应商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市海****基地开拓路7号先锋大厦Ⅰ段三层
三、公示期限
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时间:2024年2月27日
论证专家名单:冉志海、谢涛、李伯岭(论证专家由采购人推荐)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论证意见 |
冉志海 | ****水利局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谢涛 | ****事务所 | 高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李伯岭 | ****中心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和《****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同时抄****交易中心,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路与**路交叉口西北100米
联系人:龚女士
联系电话:156****5123
2.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政府采购科
地址:**县凤**路与**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100米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0377-****886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办事处****学院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3****8160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3****8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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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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