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抓好2024年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函》(琼发改便函〔2024〕327)《**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暂行办法》(琼发改能源函〔2019〕1334号)文件要求,我委拟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市行政区域内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验收条件的充换电基础设施联合验收工作。为切实做好此次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验收对象
**市行政区域内对外运营、满足准入、完成备案及接入**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的充电基础设施。
二、验收组织
我委牵头各相关单位(市场监管、资规、住建、审批、电力、消防、省级平台等)****小组。验****小组负责,企业配合做好验收工作。
三、验收时间及流程
验收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6月30日,流程如下:
1.企业登录省级平台官网(https://www.****.com/)下载并填写《**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申请表》(以下简称“表1”)和《**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表2”),于4月1日前提交表1和表2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至省级平台邮箱****@hainancce.com。
2.根据材料报送及审核情况,****小组制定现场检查计划,于5月10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
3.企业登录省级平台官网(https://www.****.com/)下载并填写《**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联合验收报告》,于5月30日前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至省级平台。
四、注意事项
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企业须事先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自检,并对照《验收办法》中的不合格条目整改合格以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及方式:市发改委赵山水(电话:183****9777)、省级平台 冯彦杰(电话:152****8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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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