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塔提让镇农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1日 11: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塔提让镇农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895.4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县塔提让镇农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塔提让**什塔提让村**农村污水处理管网4公里及附属设施,****处理站2座,接通供电设备(电力线路、变压器等设备)正常运行。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竣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9日至2024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1日 11:00(**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11日 11:00 (**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CA已于2020年9月16日正式上线,供应商可****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cn/)或下载“**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原有兵团或公共**使用的CA,可与**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CA服务热线0991-****290。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地 址: **县塔提让**什塔提让村
联系方式:0996-****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人才大厦A座1012室
联系方式:138****7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38****7080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