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芜****基地配套设施完善工程(二次招标)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芜****基地配套设施完善工程(二次招标) | |
标段编号 | WH01GC2024FJ2307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政通路政务文化新区66号B区3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高工 0553-****56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广场1号楼2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佑富 188****7625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2月28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
投标费率(%) | 76.66 | |
项目负责人 | 徐松林(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田永峰(设计负责人) | |
证书编号:闽145********00385;2019D0100G0035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100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市乡镇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市乡镇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规定公示的 单位奖项 | ****中心工程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费率(%) | 77 | |
项目负责人 | 许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黄东野(设计负责人) | |
证书编号:豫141********02692;090****126076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设计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100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开发区智能绿色制造与信息网络创新示范产业园一期工程七号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市直属人防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 |
规定公示的 单位奖项 | ****学院利用德国促进贷款**中德**大厦获**省建设工程“中州杯”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
投标费率(%) | 75.62 | |
项目负责人 | 董雪利(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周安志(设计负责人) | |
证书编号:川151********01593;鲁140****09487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土木工程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100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医院红军院临时用房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医院红军院临时用房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单位奖项 | ****小学项目施工总承包获天府杯奖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基准值:76.64% 2.样本值单位:******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公司、****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