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丽土告字〔2024〕6号
****政府批准,****定于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1日,公开挂牌出让****LJY-A-0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东侧以秀山路西侧绿化用地边线为界,西侧以LJY-A-08地块用地边线为界,南侧以秀山路支**侧用地边线为界,北侧以规划绿化用地边线为界(详见用地范围图与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三)出让年限:50年。
二、主要规划指标和起始价
地块名称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产出(万元/亩)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LJY-A-04地块 | 5906 | ≥2.0 | 40-65 | 15-20 | ≥304 | 270 | 135 |
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三、“标准地”指标要求
准入产业类型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R D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 |
通用设备 制造业 | ≥189 | ≥15.82 | ≥4 | ≥2593.04 | ≥2.66 |
其它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但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市区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除外。****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无注****公司的,****开发区****工业园注册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存在下列情况的单位不得参加上述地块竞买:根据《**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已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对因竞买申请不符合挂牌出让须知文件要求,未通过竞得人资格审查的,明确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六、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9日,******厅门户网站进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挂牌出让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挂牌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1日。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土地及房产整体持有,不得分割转让。
(二)挂牌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教育附加费、白蚁防治费、消防审核费、墙体材料改革专项费、散装水泥限袋费、物业管理公共部分维修资金、物业管理用房资金、营业用房资金和契税等。
(四)土地契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成交价款的3%由受让人向税务部门缴纳。
(五)该幅地块的成交价款即为****与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出让价款(不含相关税费)。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
(六)供地条件为用地现状。申请人应于申请竞买截止日前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情况。若申请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签订《竞买标的物现状确认书》。
(七)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山街道通济街36号232办公室)负责接受咨询。
九、联系方式
出让人:****
电 话:0578-****523、****372
联系人:魏女士、吴女士
****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