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淮河干流**关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临时用地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国庆路**西村散户1608号
成交金额:玖万陆仟捌佰元整(96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淮河干流**关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临时用地 服务范围:按照《自然**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厅关于印发《**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1号)要求编制淮河干流**关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临时用地验收调查报告及相关图件、规划设计执行报告、质量评估报告和检测报告。 服务要求:获得****规划局验收批复意见,满足项目申请退还复垦保证金的条件。 服务时间:90天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靳洪;孙培侠;张今朝(招标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2月1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2月28日10时00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水利局(联系电话:0554-****677)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舜耕中路
联系方式:0554-****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路185号
联系方式:0551—****8138、189****9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田工
电 话:0551—****8138、189****9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