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公司年产75000吨大米生产**项目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市**区江心沙年产75000吨大米生产**项目施工总承包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市**区江心沙年产75000吨大米生产**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司年产75000吨大米生产**项目****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海开审备〔2023〕2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开发区****、规划扬子江路西。
2.1.2 建设规模:**日加工300吨大米加工线及生产车间(2条,每条生产线150吨/日),480吨/批次粮食烘干线及其配套设施,2.8万吨大直径筒仓,2.69万吨**仓,综合办公楼,及其他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
2.1.3 合同估算价: 约13313.999936万元。
2.1.4 工期要求:
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大米加工线厂房需在项目开工后7个月内主体验收合格,交付设备安装),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为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日内必须进场施工)。
注: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下雪等天气、各种分包工程工序配合所需时间及分包单位延误的工作时间在内。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安全标准化目标:**市市级标准化一星级工地。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特别提醒: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自2022 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 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 年12月1日以来, 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2月29日至 2024年3月21日 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 3月21日 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 评标入围方法:本项目采用低价排序法。
(1)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 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 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不少于2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20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20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2)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 详细评审:总分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 83 分,施工组织设计 16 分,投标人业绩 1 分。
(1)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价计算方式。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 均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为 90%,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基准价保留四位有效小数。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0.6分,每高 1%扣0.9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说明:
① 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② 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是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③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 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83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3分,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0.6分, 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2.2施工组织设计(16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1.4分-2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4分-2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4分-2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1.4分-2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4分-2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滑模施工工艺、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方案)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5分-5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0.7分-1分。
根据评审因素进行打分,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暗标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6.5 项规定。
7.2.3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1分)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自2019年2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承担过采用滑模施工工艺(以业绩证明文件中体现的施工工艺为准)且直径大于等于12米的工业构筑物工程,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1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且以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能反映滑模施工工艺和构筑物直径的,需提供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图纸。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盖章,四方单位公章缺一不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苏建招办(2022)2 号文要求,《****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019]233 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地址:**省南****农场场兴东路14号 地址:**省**市**区清**路18****广场D栋
联系人:林姣 联系人:钮驰,徐云飞
电话:0513-****1062 电话:137****2830,139****0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