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智慧计量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港航集团对全县20家统管**企业实施统一管理并签署**经营协议,为了优化经营环境,提**口的运营效率,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运营全过程的实时监控、业务数据分析,需对20个**企业实施智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集团智慧计量平台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二、招标机构:****
三、招标项目名称:****集团智慧计量平台建设
四、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未尽事宜,不清事项、参数,请投标人与相关技术人员沟通。技术规格书附件
技术咨询方式:孙本腾:156****6669 侯威:187****9000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www.****.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投标人如有通过的质量体系或其他体系的认证证书报名时需提供;
6、未被暂停或取消**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六、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正本1份和副本2份;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单独密封,且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3、包封的封装处应:
(1)注明下列识别标志:××年××月××日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均可。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公布开标当日时间点前30分钟携带到现场,否则不予接收。
七、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一)提供虚假资信;
(二)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三)有不认真履行合同、产品质量差,售后服务信誉不良等记录;
(四)恶意竞价,中标后抬价或弃标;
八、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银行现汇。
2、投标保证金数额: 30000.00 元
3、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结束后未中标者,退还保证金。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到履约后,经使用单位检验合格完毕,一次性不计息、全额退还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交纳:
(1)截止2024年3月7日,上午11:00,
(2)保证金缴纳联系人:周苏芹 联系电话:150****9959
(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0826MAD94HBW9F
地址、电话:**省**市**县夏镇****集团****中心0537-****622
开户行及账号:****银行****公司**县支行154********048050
(4)缴纳程序:****中心预报名成功---****中心向拟参标单位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介绍函》---向指定账户电汇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纳----微矿集团财务部开具收款收据---将收据带入招标现场交验。
十、质量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规定及本项目《技术要求》。
十一、评标标准:
评标小组将充分考虑技术、资质、报价、服务、业绩、企业信誉等综合因素。
报价高低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采取多轮报价(淘汰)与综合评估相结合形式评标。
十二、中标标准:
1、资格审查文件完整无缺、符合本公告要求;
2、已经足额缴纳保证金;
3、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4、投标书规范,报价项目齐全,报价合理;
5、满足投标要求,保证质量和完工期;
6、社会信誉较好,能提供最佳服务。
十三、完工时限:
完工日期从合同生效之日算起60 天(历日),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视具体情况而定。
十四、验收方法:
以使用单位验收并出具合格证明为准。
十五、报名截止时间、形式、提供文件、联系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4年3月7日上午11:00
2、报名需要提供文件:
①本公告“资质要求”所列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②《投标意向、承诺函》(见附件)加盖公章。
3、报名地点:****投标中心(****)**县微****公司北门向南50米路东三楼招投标科
4、联系方式:何朋 137****9222
十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招标中心(****)**县微****公司北门向南50米路东
十七、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方预付总货款的30%,设备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达到正常使用标准后(开具全额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再付货款总额的60%,余下货款总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质保到期后无质量问题,无违约情况付清,不计息)。
十八、售后服务:
自安装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之日起质保1年,质保期间软件厂商全天候24小时服务。
****有权对本公告进行解释、更改或撤销。
****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