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自然**部《采矿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和进一步加强矿产**开发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8号)等有关规定,现对耿马灌区工程取料场耿马县勐撒贺海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926MA6QDNKP7Q
地址:**县震新路4号财政局办公区
二、成交时间、交易平台
成交时间:2024年2月27日
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homePage)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耿马灌区工程取料场耿马县勐撒贺海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石场)
(二)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三)地理位置:位于**县县城51°方向,直线距离约30km,公路距离约39km,地处**县勐撒镇境内。北侧有S50**高速,通往**区、**河、双江自治县等地,**约0.6km为县乡公路,已有**道路与其相连,交通便利。
(四)面积:0.1157平方千米,开采标高1845m~1675m,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3度带坐标) | |
X | Y | |
1 | ****767.45 | ****3449.04 |
2 | ****804.29 | ****3552.93 |
3 | ****874.00 | ****3624.29 |
4 | ****939.14 | ****3687.68 |
5 | ****980.83 | ****3735.32 |
6 | ****093.20 | ****3794.86 |
7 | ****156.74 | ****3836.74 |
8 | ****937.36 | ****4030.74 |
9 | ****698.95 | ****3756.32 |
10 | ****702.07 | ****3574.26 |
11 | ****676.73 | ****3529.31 |
1845 | 1675 |
**储量:1427.2万t
(五)**开发利用情况:由技术单位编制《耿马县勐撒贺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展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并经评审、登记、公示,成果表明:设计利用**量1427.2万t,设计可采**量1302.46万t,设计采出矿石量1237.34万t。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年采矿石量240万吨,矿山总服务年限5.7年。
(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自然**部发布的《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及**开发利用,并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按要求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等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备案,严格按照有关方案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水土流失防治和环境保护等有关要求和措施,按要求存储(缴纳)土地复垦费、矿山地质恢复基金、采矿权使用费等相关费用,并接受主管部门监管。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小写¥1427.76万元(大写:壹仟肆佰贰拾柒万柒仟陆佰元整)。
缴纳时间及缴纳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期限缴纳。
五、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
竞得人应依据相关矿政管理要求以及《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一)公示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13日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至出让方或交易机构(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二)联系方式
出让方:****
联系地址:耿马县耿马镇公园路63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罗工/ 0883-****704
交易机构:****政府****中心
联系地址:耿马县耿马镇公园路延伸段80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严工/0883-****316
七、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中华人民**国自然**部(https://www.****.cn/)、**省公共**交易信息网( https://ggzy.****.cn/)、****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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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