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移动2024****公司第一批通信管道购置项目(5供应商)(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单一来源谈判,现邀请****、******公司、**诚****公司、**万瑞****公司、******公司5家供应商前来应答。
一、采购说明
1.1项目名称:**移动2024****公司第一批通信管道购置项目。
1.2采购内容:采购23段管道,总计规模68.90孔公里。
1.3划分5个采购包,中选五家供应商。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373.589722万元(不含税),396.227559万元(含税)。
二、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2供应商资格要求:
2.2.1须具备本次采购施工路段由主管单位开具的有效的单一来源证明。
2.2.2须至少提供1份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日期止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管道采购或管道施工服务,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2.2.3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
2.2.4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须提供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承诺或证明资料)。
2.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2.6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集团有限公****集团****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骗取中标行为的。
2.2.7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比选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3.1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3月01日20:00时至2024年03月 04日20时00分(**时间,下同),请上述5家供应商,请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项目报名表发送至wangfengwh@sd.****.com,并联系采购人进行购买采购文件。
3.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0元)整。
3.3应答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递交一份纸质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07日9时00分,地点:**省**市古寨东路81号**移动5楼招投标室。
3.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应答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应答文件的。
3.5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启应答及唱价,采购人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 ,询价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地址:**省**市古寨东路81号
联系人:王峰
联系电话:138****7520电子邮件:wangfengwh@sd.****.com
5.1 异议反馈渠道
5.1.1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请在应答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实名向采购人反馈: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38****9066
采购代理邮箱:caigoujianduwh@sd.****.com
5.1.2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实名向采购监督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38****9066
采购代理邮箱:caigoujianduwh@sd.****.com
5.2异议人须知
5.2.1异议人应当为应答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应答人以外的、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5.2.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5.2.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5.2.4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2.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异议人须知相关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5.2.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七、附加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