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市工程建设项目 | 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 编号:沪自贸临港规划**验(2024)JA310********0282 号 |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市城乡规划条例》、《**市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审核,下列工程建设项目通过规划和自然**部门验收.
特发此证 | 发证机关:中国(**)自由贸易****管理委员会 | 日 期:2024-02-27 | | | | 建设单位(个人) | **** | 建设项目名称 | ********电站工程 | 项 目 代 码 | 310********043320225E****002 | 建 设 位 置 | **:妙香路绿化带,南至:**路绿化带,西至:上****公司****公司地界,北至:老里塘河防护绿化带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沪临港建(2023)FA310********0367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沪临港建(2023)FA310********0367 |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编号 | 沪临港管委土(2006)出让合同第6号 | 用地批准书编号 | | 不动产权证号 | 沪(2020)市字不动产权第001021号 | 用地面积(㎡) | 334098.2 | 建设项目验收规模 | 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计容建筑面积(㎡) | 地下 | 地上 | 0.0 | 321.4 | 321.4 | 321.4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关于核发********电站工程项目的决定》。 2、《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项目表》。 3、竣工规划**验收合格附图一份。
| 遵守事项: | 一、本证是经规划和自然**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的法律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证的建设项目,自然**确权登记机构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规划和自然**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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