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尾泥运弃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2024年尾泥运弃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旌****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县****村民组16号(联合体牵头单位)**省**市**县**镇082****社区居民委员会内)
成交金额:18.70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2024年尾泥运弃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尾泥运输弃置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合格 数 量:约20万吨/年(具体以服务内实际完成的量为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礼来、章昭茹、方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计算基数成交单价*20万吨/年.金额:3692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社区330国道旁、**县**镇****边,联系电话:173****8501、189****611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人民政府****委员会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0563-****60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市****社区330国道旁
联系方式:173****8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县**镇****边
联系电话:189****6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话:173****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