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010号)标的1: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福山路49弄(福山小区)1号1201室房地产(第二次)
**** | 监测编号GR2023DL****934-2 | |
(2024年第1010号)标的1:****区陆家嘴**路49弄(**小区)1号1201室房地产(第二次) |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万元)600.141402 | |
2024-01-09 | 公告截止日期2024-03-07 | |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 | ||
2024-02-23 (1.自由竞价期:开始时间2024年02月23日14:00;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15:00。 2.限时竞价期:开始时间2024年02月23日15:00,每个限时竞价周期180秒。 ) | ||
(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交易所取得联系预约看房并自行在约定时间内前往房地产所在地现场踏勘。大交所联系人:付先生,联系电话:158****9133;转让方联系人:王建军,联系电话:182****0009;汪涛,联系电话:139****5617。)) | ||
沪(2021)浦字不动产权第124224号 | 地址**路49弄1号1201室 | |
71.15 平方米 | 建筑结构||
已用年限 | 年 | |
纬度 | ||
详见《****区陆家嘴**路49弄(**小区)1号1201-1208室房地产分别转让项目(第二次):挂牌交易明细表》(以下简称“挂牌交易明细表”) | ||
****区陆家嘴**路49弄(**小区)1号1201-1208室房地产分别转让项目(第二次)。 |
30 个工作日 | ||
是 |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1)个周期 |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1、本项目转让标的为****所持有的****区陆家嘴**路49弄(**小区)1号1201-1208室房地产,共计八套,每套房地产分别对外转让,房地产的详细信息见“挂牌交易明细表”。目前,本项目转让标的均统一登记在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沪(2021)浦字不动产权第124224号)名下,****中心落实,上述房地产可以分证并分别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若最终在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因政策原因,转让方无法分证并分别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转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无息退还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所向受让方无息退还全部交易服务费,但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交易所对本次交易进行补偿或提出其他赔偿条件。 2、本项目转让标的除房地产外,还包括其屋内电子设备,屋内电子设备要求随房一并转让,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中同时包含房地产的转让底价和电子设备的转让底价,若转让标的产生溢价,归属于房地产的溢价。屋内电子设备明细详见“挂牌交易明细表”的备注栏,其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品牌、规格型号等以现场实物为准。 3、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详见《****拟出售部分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辽﹒德蕴评报字(2023)第031号)和《****拟处置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辽﹒德蕴评报字(2023)第100号)。为方便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备查文件可在本项目信息披****交易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交易所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交易所办理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交易所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所指**算账户是意向****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详见《****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本项目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如有)、土地收益金(如有)、房屋维修基金(如有)、图纸资料费(如有)、登记费、手续费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交易所指**算账户。若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产权交易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15日的,视为受让方已构成根本性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纳完全部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30个日历日内,与转让方共同按照国家****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权属变更登记办理过程中,若涉及另行签订《**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网签合同”)的,由受让方负责,网签合同签订前文本内容须经转让方审核通过。 (5)同意在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算账户。 (6)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纳完全部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30个日历日内,与转让方进行房屋、装饰、设备情况等的交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也视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交易双方应明确房屋转移占有之日相关数据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数、电表数、燃气数、采暖费、通信费、宽带费、电话线路费等,转移占有之日之前上述欠费由转让方承担,转移占有之日及之后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8)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在本项目信息公告期内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房地产的全部现状,已详细了解当地购房政策,承诺自身主体身份及资产情况符合房地产所在地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能够将房地产权属变更至己方名下,如不符合,则受让方构成单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若交易保证金在该时点已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则转让方有权在交易价款中扣除交易保证金等金额的交易价款作为违约金,同时,转让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风险、损失以及追索权利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律师费、责任保险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9)承诺同意本项目“其他披露内容”的全部约定。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核查,并在咨询专业人士、****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由此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愿意自行承担购房资格问题引发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6、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7、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
网络竞价 | ||
1、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多次报价 |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
是 | ||
无。 | ||
是 | ||
允许 |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20万元。 |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 ||
银行转账 | ||
****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 |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受让方不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购房资格规定的;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违约金(如有)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 | |||
石油街 | |||
王红晨 | 注册资本(万元)56,156.000000 | ||
国****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公司 | ||
912********716682X | 经营规模大型 | ||
其他 党委会纪要 |
付先生 | |
158****9133;0411-****1246 | |
王先生 | |
0411-****0566;QQ号:****54255 | |
**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交易所 | |
www.****.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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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所对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及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资格条件、增资条件、交易条件、保证金设置等)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与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和受让方/投资方/竞得人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170****405516 (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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