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轨道交通22号线(**线)工程红庙站1号施工用地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知
京征发〔2024〕5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拟公开选择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参与**轨道交通22号线(**线)工程红庙站1号施工用地项目的房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轨道交通22号线(**线)工程红庙站1号施工用地项目的实施单位为****。项目征收范围内涉及柴家湾1号楼。
二、评估机构选定程序
****(以下简称 ****中心 )受****(以下简称 区征收办 )委托实施房屋征收具体工作;****中心委托**鸿基****公司组织专家对报名的评估机构进行评审,出具评审结果;根据评审结果,由****办事处组织被征收人通过协商投票方式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若未形成多数意见,由区征收办、****中心组织被征收人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三、评估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评估机构报名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2023年**房屋征收拆迁评估专业机构名录》范围内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2.具有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3.连续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合法经营,并正常纳税;
4.评估机构和项目负责人须从事过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二)评估机构委派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正式员工,且服务满两年以上;
2.五年以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3.项目经理需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估价师资质;
4.房地产估价师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
四、评估机构报名方式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到**鸿基****公司领取《关于公开选定**轨道交通22号线(**线)工程红庙站1号施工用地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以下简称《选定办法》),并根据《选定办法》要求准备报名材料;《选定办法》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按照《选定办法》要求,到**鸿基****公司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有一项资料不全者均不接受报名。
五、时间安排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领取《选定办法》时间:2024年3月4日9点至3月6日17点。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17点前。
3.报名截止后,**鸿基****公司对报名评估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小组对评估机构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结果。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具体事宜及候选评估机构名录另行通知。
4.领取材料及报名地址:**市**区清洋河水务管理院内(**鸿基****公司会议室)北五环仰山**南角200米(联系人:路扬;联系电话:010-****9692)。
注:本通知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网站同时公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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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