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新型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EPC招标招标公告
****开发区新型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EPC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开发区新型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EPC招标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本次招标规模约为1562.1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为1465.55万元,设计费约为96.61万元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3-01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871-****3553) |
备注: | 1.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市”)网(网址:http://ggzy.****.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市”)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本项目招标计划于2024年1月9日发布。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周老师 |
办公电话: | 0871-****5509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赵智雄 |
办公电话: | 0871-****2128 | 移动电话: | 150****3403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开发区新型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EPC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3-08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3-22 09:3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2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562.1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经济开发区新型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EPC招标,包含:建设产业服务体系(一服务):数据类知识产权服务平台1套(包含数据类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所需的软件),园区公共服务系统1****园区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园区物业服务体系建设、园区品牌文化会展服务体系建设、园区公共服务评估分析体系建设等;****服务所需硬件);支撑平台体系(一平台):云平台1套(包含云平台建设所需的软件及硬件)、网络系统1套(包含网络系统建设所需的软件及硬件)、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1套(包含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建设所需的软件及硬件)、数据中台1套(包含数据中台建设所需的软件及硬件)、物联网平台1套(包含物联网平台建设所需的软件及硬件)。 ①设计部分:****经济开发区新型基础设施项目整体(“1特色+1服务+1平台”)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并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相关报批、审批手续工作,并承担设计缺陷责任、协调工作、评审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运维期结束。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②施工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系统搭建、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运维服务、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力,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完成。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市**区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2家)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资质要求: | 投****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通信类或电子技术类或计算机类相关专业),设计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智能化或信息系统集成设计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上述证明材料中须体现业绩内容、规模和该人员在项目中担任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可),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且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常驻现场,一个月不少于26天(提供承诺书)。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智能化项目或信息系统集成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中须体现业绩内容、规模和该人员在项目中担任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可),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且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常驻现场,一个月不少于26天(提供承诺书)。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计算机、通信、软件、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高级资格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且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常驻现场,一个月不少于26天(提供承诺书)。 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且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常驻现场,一个月不少于26天(提供承诺书)。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能为同1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
业绩要求: | ①设计业绩: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智能化或信息系统集成设计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②施工业绩: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在建或已完)1项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智能化项目或信息系统集成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注:若投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业绩为EPC总承包业绩,且符合上述标准,则视为满足要求。 |
其他: | 3.1投****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通信类或电子技术类或计算机类相关专业),设计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智能化或信息系统集成设计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上述证明材料中须体现业绩内容、规模和该人员在项目中担任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可),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且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常驻现场,一个月不少于26天(提供承诺书)。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智能化项目或信息系统集成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中须体现业绩内容、规模和该人员在项目中担任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可),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且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常驻现场,一个月不少于26天(提供承诺书)。 3.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计算机、通信、软件、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高级资格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且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常驻现场,一个月不少于26天(提供承诺书)。 3.6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且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常驻现场,一个月不少于26天(提供承诺书)。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能为同1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7拟派往本项目组成员要求(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除外):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10人,具备计算机类专业,电子信息类专业的人员的不得低于3人(提供证明材料),具备项目运维期能力的不得低于5人(提供证明材料),上述拟派人员在项目实施及运维期间必须常驻现场,一个月不少于26天(提供承诺书),提供对应投标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8企业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智能化或信息系统集成设计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②施工业绩: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在建或已完)1项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智能化项目或信息系统集成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注:若投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业绩为EPC总承包业绩,且符合上述标准,则视为满足要求。 3.9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2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10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om/)”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查询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信息真实性由招标人监督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委员会评审。 (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交易“黑名单”的,****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企业成立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11其他要求: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提供承诺函)。 (2)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函)。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2家)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3-22 09:3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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