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见堂中医诊所
项目名称 | ****诊所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沿江中路1号保利天汇四期27****商铺09-10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19.99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明阳 |
联系人 | 刘明阳 | 联系电话 | 136****4320 |
项目投资(万元) | 5 | 环保投资(万元) | 0.5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3-20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诊所,人数为4人,设置有中药房、诊室、针灸治疗室,主要开展中药煎药、针刺及艾灸业务,治疗床10张。不开设化验室、放射科、住院病床,无西医输液治疗。本项目主要施工为内部装修及空调等设备安装。针灸治疗等产生的医疗固体废弃物,委托给****公司处理,生活污水主要为内部设置的卫生间,定期使用84消毒液或二氧化氯片按比例配置溶液投放至卫生间水槽消毒后排放。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84消毒液或二氧化氯片按比例配置措施后通过定期投放至卫生间水槽消毒后排放至城市地****处理厂处理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开收集,生活垃****公司设置的垃圾桶,医疗废物委托给****公司处理 | ||
承诺:**** 刘明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明阳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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