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大****水文站提档升级**县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水利局以**发改审[2024]22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县龙溪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水文站现有的水文基础设施设备开展提档升级建设。(一)测验河段基础设施中,**水准点3个,改造观测道路20m,观测平台1座;水位观测设施设备中,改造直立式水尺8根、气泡式压力水位计1套、**视频水位识别系统1套;(二)降水蒸发量观测设施设备中,改造翻斗式雨量计1套;(三)流量泥沙测验设施设备中,**全量程双轨雷达波测流系统1套、改造远程自动缆道控制台1套,并完善转子流速仪2台、铅鱼1套;(四)报讯通信设施中,升级改造供电设备及通信设备各1项;(五)测量设备中,补充完善智能探照灯、全站仪、水准仪、手持电波流速仪、无人机测流系统各1套;(六)其他设施设备中,开展外墙翻新、洪水调查及预警预报、房屋和基础设施修缮、生产生活配套设备各1项,完善一体化机柜、预警广播和显示系统、安防监控、防汛救援器材、消防器材、站房围栏各1项。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69.054288万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该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曾宪军 | 联系人: | 徐黎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5****1620 | 联系电话: | 173****7162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市大****水文站提档升级**县建设项目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交易中心 | **银行**支行 | 950********1064704-268 |
****交易中心 | ****银行****公司****支行 | 314********010********05339 |
****交易中心 | ****银行****公司****支行 | 955********10409088 |
****交易中心 | ****公司****支行 | 110****58227VA00067 |
****交易中心 | ****银行****公司**支行 | 390********10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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