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范围
****广场****商场)二标段
二、招标内容及工程量
柱加固工程、地下室顶板局部修改、钢梯、现浇混凝土楼梯、拆除原楼板等工程项目(详见施工图设计)。
三、投标需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1.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施工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法;
5、在比选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比选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6、异常报价:比选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比选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比选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
7、拟任项目经理在建情况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时在“**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为准,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比选小组应当按响应无效处理。
8、有其他在建情况的,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拟任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到岗履职的(含不能从其他项目按期撤离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招标工程资金来源
由三家单位竞标,中标单位全垫资(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施工并验收合格。
五、招标工程总工期
招标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自合同签订时计算工期(含设备排产、交付、安装、验收)。
六、招标工程最高限价及施工内容
**钢楼梯11个,混凝土楼梯1个,原楼板拆除,柱加固,原梁加高等。
在建设单位提供的既有现场条件施工,施工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为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七、垫资、工程款支付及延期支付条件
1、本工程总工期为45天,承包单位施工完成并验收后提交工程结算资料30日内支付全部工程款,预留合同价款3%质量保证金;
2、前期垫资成本利息,自施工班组进场排产之日起计算,至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3、如建设单位****,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自施工完成并提交结算资料30日起,开始支付工程款利息(垫资利息不再支付,不含质量保证金),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予以计算利息,期间承包单位也可要求以本项目的资产抵作工程款;
4、如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期间有资金进入本项目,则可按合同约定优先支付。
八、中标条件
本项目有相应承建资质的三家单位进行竞标。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密封的方式于2024年3月4日10点48****公司二楼会议室开标,最终以报价总额、垫资利率及工程款利率优惠最大为中标单位。三家单位条件一样,****法院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后2日之内签订施工合同。
以上各项为投标人响应的内容及履责范围、进场施工后,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再增加费用,承包单位必须按建设方的要求 按质保期完成施工任务。
单位(公章):******公司
代表人:******公司管理日人
2024 年 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