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的工程砂石一批
(S305斑竹园至怡豪改建工程石方弃渣)
标的系****持有的工程砂石一批(S305斑竹园至怡豪改建工程石方弃渣),预估数量约28万立方米(具体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标的详情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向转让方咨询及到**联交所酉阳支所现场查阅相关资料,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0.0012万元/立方米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本项目合同签订和价款计算均以最终成交价格为准。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4年3月4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om/hel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1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六、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数量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并在报名时签订《****持有的工程砂石一批(S305斑竹园至怡豪改建工程石方弃渣)项目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
七、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00万元在合同生效之日转为预付价款,同时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单价×28万立方米×10%)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砂石交割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由转让方无息退还给受让方。剩余砂石价款根据砂石移交情况分次结算,每1个月结算一次,每次根据转、受让双方签字确认的移交单计算价款,受让方将每次实际结算价款(预付款100万元可在结算时予以抵扣)支****交易所指定账户,直至移交完成并结算完全部价款。
八、本次交易除**联交所服务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外,其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联交所服务费按国有资产转让项目收费标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om/News2017?id=204,**联交所服务费计算以预估数量28万立方米为准,服务费不因实际移交数量变化进行调整。转、受让双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联交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九、转让方负责在受让方签订合同并付清履约保证金及**联交所服务费后按合同约定进行砂石移交工作。
十、受让方至现场运输砂石时,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则,服从转让方、施工单位的指挥。受让方需自行组织标的的装卸、运输、保管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运输等费用)以及在砂石运输和使用途中发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包括安全责任、环保责任、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十一、本次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根据结算价款金额按税务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受让方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受让方如需转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纳税资格证明。
十二、标的实际数量以最终移交为准。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三、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
联系地址:**市酉阳县桃花源街道源泉新路5号(财政局二楼)
联系电话:****0959 联系人:冉老师
标的查看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136****9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