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0日,****法院依据中建四局****公司的申请,作出(2023)黔06破申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以下简称“****”)的破产重整,并于2023年11月21日作出(2023)黔06破10号决定书,指定******事务所担任本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保障破产重整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最大限度地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破产重整工作,现管理人通过公开方式招募投资人。
一、****概况
****公司基本信息
****于2014年4月18日****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夏为峪,登记注册资本为915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公司(持股80%)、思****公司(持股20%),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日用品、针纺织品、计算机、通讯设备、五金、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电器产品、机械设备;房地产开发)。
(二)项目概况
****投资建设了**乌江**文化综合体项目,项目位于**省**市**县邵家镇三角坝村,该项目于2015年9月21日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终止日期为2055(85)年2月20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130平方米,土地使用类型为出让,土地类型为商服兼住宅,规划建筑面积40259.12平方米。2015年8月5日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5年8月25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项目开发总建筑面积43124.19平方米,其中规划的:1#楼多功能书城建筑面积6123.45平方米,2#楼多功能书城建筑面积2201.08平方米,3#楼建筑面积10828.45平方米,其中:配套商业建筑面积约2953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7875.45平方米;4#楼建筑面积11430.02平方米,其中:配套商业建筑面积约2891.19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8538.83平方米;5#楼建筑面积12230.54平方米,其中:配套商业建筑面积约4409.4平方米,公寓建筑面积为3910.57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为3910.57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14318.15平方米。景观部分占地面积约11326平方米。
2015年9月24日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于2015年9月25日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证载明竣工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交付使用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预售房屋总面积为42347.52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6129.67平方米,共151套,非住宅26217.85平方米,共417套)。
经管理人委托造价机构估算复工续建资金约需5200万元(以最终造价机构出具报告为准)。
(三)项目优势和投资价值
1、项目优势(1)位置优势:项目位于**新区毗邻乌江,风景秀丽。(2)教育优势:****中学。2、政****政府高度重视,对复工续建工作大力支持,提出“保交房”,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要求。
二、重整投资方式
投资方式灵活多样,重整投资人可采用多元化的方式进行投资,包括但不限于:
1.股权收购式重整。即意向投资人出资收购****全部股权后,对现有资产(包括住房、商业、车位、酒店式公寓等)投资再建设。****股东也随之变更为重整投资人,****公司自负盈亏,****出售全部股权所得资金供全体债权人依法分配。
2.资产买断式重整。即意向投资人提供重整资金,议价后买断****全部或部分资产存量资产(包括所有权属于****的已建成或在建的住房、商业、车位、酒店式公寓等),剥离全部债务。****以投资人购买资产提供的资金供债权人依法分配,投资人可将所购资产自行依法处置。
3.垫资续建式重整。即重整投资人垫资续建或一并负责销售模式,待销售完毕后支付续建工程款及收益。销售款扣除施工成本和垫资收益后,用于清偿债务。重整投资人不对****债权的清偿比例和时间做出承诺,意向投资人需具有充足的垫资实力。
4.提供共益债重整。即投资人以共益债务提供续建资金,房地产开发商负责项目续建施工、销售、竣工验收等工作,资金则由共益债务资金方提供。共益债务资金的收入为垫资成本和利息收益,共益债务方不对****债权的清偿比例和时间做出承诺。
意向投资人可以选择一种投资方式或多种投资方式相结合,也可以提供其他合法、合理且可行的投资方式。以上重整方式并非固定方式,如投资人有更好重整思路可与管理人协商。
三、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金融机构等,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资金来源合法;诚实守信,守法经营,在同行业中拥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并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二)以续建方式投资的,具备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相应资质,拥有与待投资项目建设规模相应的管理能力,具备相应的管理团队。(三)自愿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依法同管理人签订协议等法律文件,接受管理人监督并全面履行义务。(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联合组成联合投资人,但联合各方应对投资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4月1日,管理人可根据工作需要**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市**区时代天街1号楼8楼****事务所。
3.报名需提交资料:
① 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方式、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等,法人报名的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报名的应有个人签名);
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③ 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④ 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注:报名材料可通过EMS邮寄至**市**区时代天街1号楼8楼****事务所,李锋律师收,电话:136****9186。
(二)报名资格审查
1. 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2. 资格审查通过后,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100万元,自保证金交纳之日起报名成功,开展尽调工作。特别说明:选择以提供共益债务重整方式投资的,不需要先行提供意向投资保证金,但选择其他方式投资的,需在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时根据投资方式、性质交纳相应保证金。
3. 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开展尽职调查前,意向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
(三)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和审查
1.意向投资人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意向、经营方案、投资方式、投资数额和履约形式等)。
2.管理人对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向投资人发出《重整投资人入围通知书》。
(四)重整投资方案评审
1.管****人民法院的监督下,根据出价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经营方案等情况对入围《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2.中标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当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其他未中标的意向投资人由管理人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未确认告知书》并无息退还保证金。管理人有权视入围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定轮候重整投资人,并与其办理轮候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3.已报名并缴纳的意向保证金的投资人,基于对****的深入了解后不愿意继续投资的,可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前随时书面向管理人提出退出投资意向的请求,管理人将在收到书面请求后十日内无息退还已交纳意向保证金。
(五)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1.管理人根据正式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和重整投资协议。
2.正式重整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在重整计划****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履行。
3.重整投资协议签订时,重整投资人应至少将首期投资款全额支付给管理人(已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款),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无息退回已支付投资款。
五、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法院的监督下进行。
(二)本公告非要约性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本次招募不是最终投资人及投资方案的确定。
(三)管理人提供的所有****的描述和相关资料不应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以进行决策。如有疑问,欢迎垂询。
.(四)如出现影响****破产重整的重大事****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中止或者撤回本次招募行为,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
(五)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志威律师,联系电话:158****9000
联系地址:**市**区时代天街1号8楼。
****交易所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157****2234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前来考察洽谈,参与****重整。
特此公告
****破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