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文)要求,对“****项目”所编制的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题报告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
****项目。
(二)工程内容
****成立于2000年9月21日,****商贸**首,法定代表人为谢清梅。主要经营范围:车用汽油、车用柴油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等。于2014年10月22日获准了《中国****公司****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评批复(广环建审[2014]144号);于2016年1月6日获准了《中国****公司****公司****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广环验[2016]9号)。
****公司****加油站项目环评阶段识别的固体废物有:
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3.65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油污(清罐过程产生少量油污,3-5年/次,属危险废物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900-221-08,委托资质单位处置,0.1t/次)。
****公司****加油站项目验收阶段识别的固体废物有:
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3.65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油污(清罐过程产生少量油污,3-5年/次,属危险废物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900-221-08,委托资质单位处置,0.1t/次)。
****公司****加油站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有:
①含油污泥
油罐清罐等设备产生的含油污泥,3-5年/次,产生量0.001t/次,根据2021年1月1日施行的《国家固体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危险废物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900-221-08。含油污泥产生后暂存危废间,由******公司定期处置;
②含油消防沙、废弃含油吸油毡
加油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消防沙、废弃含油吸油毡,产生量0.05t/a,根据2021年1月1日施行的《国家固体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49-08。含油消防沙、废弃含油吸油毡产生后暂存危废间,由******公司定期处置;
③加油机滤芯
加油站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加油机滤芯,产生量0.03t/a,根据2021年1月1日施行的《国家固体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危险废物HW049其他废物 900-041-49。加油机滤芯产生后暂存危废间,由******公司定期处置;
④废活性炭
油气回收处理装置运行产生的废活性炭,产生量0.2t/a,根据2021年1月1日施行的《国家固体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危险废物 HW49其他废物900-039-49。废活性炭产生后暂存危废间,由******公司定期处置;
⑤油抹布、油手套
设备维护保养及作业产生的油抹布、油手套,产生量0.01t/a,根据2021年1月1日施行的《国家固体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 900-041-49,可豁免。油抹布、油手套产生后暂存危废间,由******公司定期处置。
⑥加油站废弃主板、电路板
设备维护保养及作业产生的废气主板、电路板,产生量0.01t/a,根据2021年1月1日施行的《国家固体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 900-045-49,1、运输工具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可在运输环节进行豁免。2、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或一般固废****填埋场,可在处置环节豁免。加油站废弃主板、电路板产生后暂存危废间,由******公司定期处置。
⑦沾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废物-含消防沙及吸油毡等
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时产生的沾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废物-含消防沙及吸油毡等,产生量0.01t/a,根据2021年1月1日施行的《国家固体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危险废物HW49 其他废物 900-042-49,豁免环节:运输、利用、处置;豁免条件:按****人民政府确定的处置方案进行运输、利用、处置;豁免内容: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利用或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沾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废物-含消防沙及吸油毡等产生后暂存危废间,由******公司定期处置。环评阶段仅有清罐时产生的含油污泥评价,漏评含油消防沙废弃含油吸油毡、加油机滤芯、废活性炭、油抹布油手套、加油站废弃主板电路板以及沾染危险化学危险废物的废物(含油消防沙及吸油毡等),****公司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理,方便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及《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及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编制《****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三)评价原则
(1)科学估算原则:对建设项目各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进行准确分析,对产生量进行科学估算。
(2)全过程评价原则:对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从生产、收集贮存、运输、在循环利用直至最终处置实行全过程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3)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控制源头产生量;鼓励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自行建设利用处置设施;将固体废物作为一种**化进行再利用,变废为宝;最终通过规范化管理实现无害化处置。
(4)环境风险最低化原则:以焚烧及填埋为最终处置方式危险废物应遵循就近处置原则。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耿新友
联系电话:135****9109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10日内),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均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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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