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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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中载明的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目前入驻本院的拍卖辅助机构是:****。
四、本案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及视频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等;
(三)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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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4)川0903执恢58号
本院定于2024年4月1日10时至2024年4月2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 **省**市**区渠河**段荣兴怡景D栋6单元4层2号不动产 | ||
起拍价:727914.6元 | 保证金:73000元 | 加价幅度:4000元 | |
财产所在位置 | **省**市**区渠河**段荣兴怡景D栋6单元4层2号 | ||
不动产权证号 | 遂房权证**区字第****038号、****037号,遂国用(2012)第00629号 | ||
所有权人 | 被执行人与案外人 | ||
规划用途 | 住宅 | ||
登记时间 | / | ||
权利性质 | 出让 | ||
房屋性质 | 市场化商品房 | ||
共有方式 | 共同共有 | ||
房屋所在层 | 4 | ||
房屋总楼层 | 8 | ||
建筑面积(㎡) | 产权登记面积128.38平方米,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 | ||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人 | 共有人(截止上拍无人提交申请) | ||
现财产占有状况 | 自住 | ||
法院是否负责腾退 | 是 | ||
租赁情况 | 截止上拍日,无人提交有效租赁合同 | ||
户型 | 三室二厅二卫 | ||
权利限制情况 | 已抵押、已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 ||
备注:1.拍卖对象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 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气、物业费以交付时具体欠费为准。 3. 若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上述财产的评估总价为808794元。
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气、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自买受人领取过户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退税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将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本地出让金及其他费用由买方承担。
3.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4年3月2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2024年3月2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七、本院已经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如以上当事人无有效联系方式,即在此进行公示,公示期满5日,视为已通知。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4年4月9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账号:130********1069654
款项交付时备注案号:(2024)川0903执恢58号,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标的物咨询电话,待本院查到款项到账后,通知买受****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尾款缴纳凭证。如果买受人本人****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车辆可能存在的车辆违章费、停车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一、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为便****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依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十四、本院已委托****在拍卖期间对上诉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意者请通过看样电话:131****9723与****预约看样时间(看样时间根****公司统一安排),关注“同伦法拍看样”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25-****797
预约看样电话:131****9723、400-****666
法院监督电话:0825-****52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2870
(联系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
联系地址:**省**市**区西部现代物流港**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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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