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线路代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市区及宽甸县站址传输及光缆线路7814皮长公里的日常巡检等标准代维服务。
本项目不含税金额为449.5万元。
服务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预算金额执行完成(先到为止)。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标准:本项目要求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相关规范要求。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标段一:****
标段二:****公司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标段一:****为省公司集采的一体代维单位,代维服务能力强大,对宽甸基站、杆路、传输**情况熟悉。且**邮电****公司合同中指定****进行宽甸区域代维工作。
属于“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5款,“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标段二:****公司为省公司集采的一体代维单位,代维服务能力强大,对**市区基站、杆路、传输**情况熟悉。且**邮电****公司合同指定****公司进行**市内代维工作。
属于“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5款,“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4年03月05日至2024年03月07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琦莹
电话:188****3638
电子邮箱:liqiying1.****.****@chinaccs.cn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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