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受****委托,就某高压共轨预研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4年3月4日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了指南信息(涉密信息请按照网站“服务指南-涉密查询流程”要求,****中心现场查询,具体“项目建议书评审细则”及“指南信息”见内网“某高压共轨预研项目”公告附件)(报名时间3月21日前),现公开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装备预先研究的单位参加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某高压共轨预研项目竞争择优公告
一、基本程序
①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以下简称采购网或武器网)查询点查询指南条目并下载附件(必选项);
② 完成线上报名(可选项);
③ 提交指南答疑申请书(可选项);
④ 参加指南答疑(可选项);
⑤ 提交项目建议书(必选项);
⑥ 项目建议书初审;
⑦ 项目建议书复审。
二、流程说明
(一) 采购网查询点查询并下载(必选项)
采购网查询点(地址详见采购网网站“首页-****中心”)查询指南条目并下载附件(利用查询点网络登录系统后(需先注册网站用户账号),自行查找公告信息,需携带查询申请表(具体要求详见互联网网站“服务指南-涉密查询流程”))。
(二) 完成线上报名(可选项)
有意向的申报单位于报名时间截止日期前,将“项目申报意向报名表”(见附件7)盖章后扫描(PDF)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zlss@cntcitc.****.cn),完成线上报名。
联系人:宋馥含 135****5877
特别说明:
1. 项目申报单位名称应为标准全称,与单位公章名称严格一致。
2. 如联合体投标,须在递交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前组成联合体,申报时需明确1家牵头单位(即联合体责任单位),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5家,并按照联合体申报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三) 提交指南答疑申请书(可选项)
申报单位报名成功后,若对指南信息技术部分存有疑问,须在2024年3月21日09:00-17:00期间,向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按指南条目提交答疑申请书(盖章版)并附电子版(可编辑版,格式见附件9),详述需咨询内容。答疑申请书需加盖本单位公章,送至中招国际(地点:****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2A,张利收)。逾期送达的答疑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四) 参加指南答疑(可选项)
招标方将视情组织答疑。如需答疑,拟定于2024年3月26日组织,时间为上午09:00开始,地点为**市**区槐树岭4****宾馆(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到场参会人员至少1位人员需提供申报单位授权书(此处格式不作要求),并须为本单位的涉密人员。
(五) 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必选项)
项目申报材料(包含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初审材料和复审材料)采取现场集中受理的方式,对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的申报单位(含未进行线上报名单位)均予以受理,在受理的同时完成形式审查。对非现场申报的项目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申报单位需按规定格式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2-附件14),初审建议书和复审建议书纸质版各15份+电子版光盘1份、交接单一式2份(见附件12),现场提交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申报单位授权书(见附件10-1,非申请人递交,授权内容可仅针对提交申报材料),所有提交材料评审后不归还。
现场递交时间为2024年4月2日-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地点为****关村资本大厦4层(东侧)第****学院南路62号),具体安排见指示牌(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 项目建议书初审
采用盲审(申报单位不参加)形式,以技术专家打分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与指南的符合性和研究科学合理可行性,由评审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的符合指南情况、研究科学合理可行情况进行书面审查。初审满分为100分,每一份项目建议书初审得分为去除需回避的专家打分(若有)后,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申报单位初审得分。当多家单位得分相同时,依次按照方案合理性和可行性、方案先进性和创新性、研究内容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直至形成最终排序。在满足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要求的前提下,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排名前5的单位(允许联合体)进入复审;如少于5家(包括5家,不涉及一票否决项)单位通过初审,则直接具有进入复审的资格。建议书初审版文中出现或暴露申报单位信息的,一票否决。初审结束后,组织方将通过电话等形式通知进入复审的单位。
注:若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单位不满5家,则直接具有进入建议书复审的资格。
(七) 项目建议书复审
项目建议书复审材料中技术内容需与初审材料保持一致。
复审采用申报单位项目团队现场汇报、会议评审的方式。复审专家组先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含形式审查中对项目建议书复审材料中技术内容与初审材料的一致性审核,如出现明显不一致情况,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审查通过的申报单位按申报团队现场汇报(汇报顺序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提问与答辩、专家打分的程序进行。重点从需求分析与研究现状、研究目标内容技术指标、研究方法途径、进度成果、研究条件、价格等方面进行打分。技术专家针对每个分项进行打分;价格专家、法律专家只进行价格打分。
复审满分为100分(其中打分表中技术部分满分100分,价格部分满分10分)。报价分计算以最接近平均值价格为满分,其他报价以平均值为基准,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若申报单位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申报单位的平均报价(20%以上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申报单位须进行合理性说明,由复审专家组评定,如申报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或专家组认为其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按复审不通过处理。每一份项目建议书技术部分总得分、价格部分总得分,分别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复审得分=技术总得分×90%+价格总得分。复审得分应满足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要求,否则视为复审不通过。
项目最终综合得分确定:
(1)综合得分。将初审、复审得分结果按权重计算得出综合得分。其中初审得分占30%、复审得分占70%。若无初审,复审得分即为综合得分。
(2)减分项。未经兵器70所许可,由非项目申请人汇报的,综合得分扣2分。
(3)项目最终综合得分。项目最终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减分项。
项目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为申报单位最终排序的依据。当多家单位最终综合得分相同时,按各单位复审得分高低排序、初审得分高低排序顺次确认,直至形成最终排序。复审由申报单位项目团队现场汇报答辩(现场答辩人员不超过5人,汇报顺序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答辩具体程序如下:
(1)项目申报人(负责人)汇报项目建议书(严格控制在15分钟内,建议采用PPT形式、自带笔记本电脑(汇报当天应提交PPT内容(光盘形式,1份),现场递交招标人备查,汇报内容不得超出项目建议书内容);
(2)提问与答辩(不超过15分钟);
项目建议书评审(初审和复审)细则详见“项目建议书评审细则”(见附件1)。
三、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一)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行政处罚,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且未被撤销的;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军委、军兵种装****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
(6)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家(含牵头单位),投标时需明确牵头单位并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
(7)具有技术研究或产品研发生产能力,不能仅为从事代理、销售等性质的单位;
(8)中标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项目申请人(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应当是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1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并具备相关研究的经历。民营企业项目申请人(负责人)职称要求最低可到中级职称或硕士学历(牵头单位项目申请人必须满足此项);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申报;
(11)申报单位应取得相应等级的保密资格证书,联合体申报时,联合体成员单位都应取得相应等级的保密资格证书,并承诺在项目过程中履行相应的保密管理责任。
注:①军队单位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提供说明(加盖公章)。
②若申报单位存在与上级主管单位共用****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需上级主管单位提供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出具隶属关系证明。
③****公司、分支机构,“项目建议书评审细则”中“法定代表人”可修改为“单位负责人”。
④除特殊要求外,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以上资格条件。
(二) 申报材料(包含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初审材料和复审材料)采取现场集中受理的方式,对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的申报单位(含未进行线上报名单位)均予以受理。对非现场申报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受理时,同步完成形式审查工作(见附件6)。
(1)《资格审查证明文件》(见附件5-1)(联合体团队所有成员均单独提供),纸质材料5份(1正4副),A4纸双面黑白打印;
(2)初审版《项目建议书》,纸质材料15份,A4纸双面黑白打印(图片为彩色打印),普通装订,不得盖章,不得胶装;
(3)复审版《项目建议书》,纸质材料15份,A4纸双面黑白打印(图片为彩色打印),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申报单位信息表》(格式见附件8)纸质1份,A4纸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团队所有单位均分别提供);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10-1)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附件10-2),提供原件(团队所有单位均分别提供);
(6)电子版文件1份(包含资格审查证明文件、初审版和复审版项目建议书,盖章扫描版及可编辑word版)。
注意事项:
①.申报单位应对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项目建议书等全部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提供书面盖章声明函(见附件5-2),如存在虚假材料,愿意承担若未如实声明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②.申报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要求,并逐项提供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涉及该单位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应当在提交申报建议书材料(形式审查)前组成,形式审查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三) 申报单位可申报多个项目,但不允许只申报项目的部分研究内容;指南信息项目的第一承研单位(含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再次参与该指南信息项目的竞争择优,否则其投标无效。
(四) 申报材料受理时,同步开展形式审查。以下情况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1)申报材料不齐全;
(2)申报项目的编号、名称与指南信息条目不符;
(3)建议书初审材料格式与规定不符,透露申报单位信息或有特殊标记(该项最终由初审专家依据“项目建议书初审打分表”中“一票否决”要求审查结果为准);
(4)申报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公章与申报单位不符;
(5)申报经费超过经费申报限额的;
(6)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或未明确牵头单位的;
(7)申报单位不满足资格要求的;
(8)同一单位多次参与同一项目申报的;
(9)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10)其他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和材料格式要求(如超过200页等)的情况。
注:①现场形式审查未通过的项目申报材料,可修改后在受理期内再次提交,超过受理期限不予受理。
②本次审查仅为形式审查,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最终以复审专家组审查结果为准。
四、评审专家组(即初审专家组、复审专家组)组建
评审专家组按要求组建。
五、中标单位确定
(一) 中标单位确定方式
对申报单位递交的项目建议书进行评审,评审工作按照初审(盲评)和复审(会议评审)两步实施。初审采用盲评形式,选取排名前5的单位进入复审(若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单位不满5家,则直接具有进入建议书复审的资格);复审采用现场汇报、提问与答辩、专家个人打分程序进行,在满足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要求的前提下,按单位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第1名(允许联合体)为中标单位。
(二) 初审及复审细则
详见“项目建议书评审细则”(见附件1)。
(三) 中标单位确认基本原则
(1)最低分数线原则。所有推荐申报单位的综合得分均不得低于60分。若无单位得分大于等于60分,则该项目流标,后续再做安排。
(2)优选原则。在满足最低分数线前提下,按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若推荐申报单位出现弃权的情况,则在满足最低分数线前提下,按项目最终综合得分排序顺延递补。在满足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要求的前提下,按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第1名(允许联合体)为中标单位;若多家单位最终综合得分相同时,按各单位技术得分、价格得分的高低顺次确认,直至形成最终排序。
(3)经费概算为经费申报限额。经费申报限额不得超过经费概算,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六、经费分配
中标单位所得经费为其申报经费,项目竞争择优代理费用、系统与部件综合性能评价及标定试验费用从该项目研究经费中支出,由项目中标单位承担。
方案招标优选出1家中标单位,和****签订合同。中标单位按合同要求完成研究内容,在70所验证平台完成系统与部件综合性能评价及标定试验。
特别说明:
(1)本次招投标活动不设失利补偿,申报单位承担本单位准备和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投标文件编制和人员差旅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无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申报单位应于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如联合体投标,可以是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七、竞争择优失败的可能情形及处理办法
初审及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单位根据评审专家组的意见,作出废标决定:(1)通过形式审查或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数量少于2家的;(2)无单位得分大于等于60分的;(3)存在影响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未能进行建议书评审的;(5)竞争择优任务经批准取消的。
废标后,竞争择优组织方委托竞争择优代理机构在3日内采用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等形式将废标结果通知该项目所有申报单位。废标项目处理办法为重新组织招标、更改其他采购方式等。其中,竞争择优公告和指南信息没有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废标后可以变更采购方式;竞争择优公告和指南信息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废标后应当重新组织竞争择优。
八、询问、质疑与投诉
(一)关于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按照《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的措施要求》执行(询问、质疑和投诉相关模板见附件13)。
(二)询问。申报单位对不明确的相关事项,可以采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问题。招标单位应当在接到询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口头或者书面答复。****公司设立咨询电话,以便申报单位可通过电话沟通方式了解和掌握指南信息以及申报材料要求,确保申报材料编写符合要求。
(三)质疑。申报单位因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有关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质疑受理部门一次性提出质疑。
(四)投诉。申报单位因对质疑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质疑处理期满未收到质疑处理决定,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纪检部门或其上级管理单位进行投诉。
(五)询问及质疑具体递交优先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宋馥含 135****5877)(待确认)。
九、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一) 申报单位说明
允许多家单位自愿联合申报,但必须明确唯一责任单位(即牵头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5家;同一项目同一单位只能申报一次(包括联合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联合体中标的,将根据联合体提交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与联合体牵头单位签订合同。
(二) 所有中标单位均须完成申报项目的全部研究内容
与****签订研究合同,按合同规定时间节点执行相关研究内容,交付规定数量样件及所有技术文件。在****验证平台完成系统与部件综合性能评价及标定试验。按照后续****柴油机总体要求配合完成相关研究工作。
(三)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