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丹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丹棱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略)(备案)部门 | 丹棱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丹棱发改〔(略) | ||||
建设地点 | 眉山市丹棱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扩建丹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包含一级提升泵站进水提升能力从(略) 升级至(略); 生化系统处理能力从5000m3/d 提升至(略), 升级改造厌氧池、氧化沟、二沉池、污泥脱水 间等处理工艺,更新智能化控制系统;配套建设污水管网约20km,升级改造污水处理站泵站2座;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200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略)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3-05 00:(略)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3-05 00:(略)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技术人员4人,所有人员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2)比选公告发布当日申请人在《眉山市住建领域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中的信用评价分数在90分及以上;(3)本项目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略))规定的收费标准服务和货物类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类下浮5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单个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8000元按8000元收取。(4)本项目不要求申请人类似业绩。 | ||||||
联系人 | 孙先生 | 联系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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