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大佳何镇高湖塘养殖塘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为确保高湖塘养殖塘承包顺利进行,经镇党委、政府与****研究决定,现将**县大佳何镇高湖塘养殖塘承包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大佳何镇高湖塘养殖塘承包
2、项目地址:位于**县大佳何镇高湖塘
3、项目规模:高湖塘面积:约800亩(分为38个塘)
4、招标范围:详见附件-高湖塘养殖图
5、标的内容:本次招标分38个标的进行招标。
二、承包期限:按承包合同,2024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止(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交塘时间:具体时间由****通知时间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必须是**县大佳何镇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竞标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个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方式
(3)交押金款时间定于2024年3月5日起至2024年 3 月 9 日下午15:30止转到(户名:****,帐号:970********002012,开户行:****银行大佳何支行)逾期交押金者无投标资格。****银行转账凭证、本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定于2024年3 月 10 日上午 9 时 00 分到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到 16时 00 分止****人民政府北侧2号楼2楼会议室领取投标保证金发票在开标时领取投标函(现场不收取现金)。
(4)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5)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竞标会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抵作承包款(多还少补)。未中标者3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六、履约保证金
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承包人应按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以百为准)。在承包合同终止且承包人返还养殖塘后30日内,招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承包人,不足抵充的部分,承包人仍需补足。
七、报名时间、地址、开标时间
投标时间:2024年 3 月 11 日 8时 起~2024年 3月 11日 9时止,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4 年 3月 11 日 9 时 00 分(**时间)。
开标地点: ****政府三楼大会议室
八、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银行转账凭证、****银行卡;
九、投标文件的提交:
由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格式见投标函)。
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投标文件份数:1份。
十一、评标方式:
设38个标的,采用暗标方式依次竞标(现场报价方式);本次竞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承包底价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当有效竞包商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已中标的竞标人若放弃中标,则没收该标的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十二、承租款的支付:
承包期限为贰年,分贰期付款(即:一年一期付款),双方签订协议后:
承包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第一期付款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竞标)。第二期承包款于2025年2月20日前付清。如逾期支付承包款,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竞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固定设施,承包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招标人处置。
十三、基础设施
所有基础设施(包括水、电、道路、塘岸、闸门、沟渠、排灌溉设施等)及建筑物(包括管理房、生活用房、经营性用房等)管理、维修、维护、**均由承包者自负(解决),自行安排。
十四、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3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承包款、履约保证金)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竞标。
十五、遵守会场投标制度,发现通标予以作废,开标时间按会场时钟确定 9 时正
十六、标的勘察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安排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和竞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竞标公告在**县公共**交易信息网、镇乡****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行从我**县公共**交易信息网网站下载竞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投标事宜。
十八、其他:
1、中标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承包期限内起捕完水产品,期满后及时交塘给招标人,以便下一轮转承包,否则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自负。
2、投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投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管理部门、纪****机关调查处理。
3、因原承包户违约,放弃上期养殖塘的承包权利,本次养殖塘承包招投标事项不允许参加,且户内亲属不予参加。
4、本通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所有。
5、中标人须自中标公示期满起3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3日内未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6、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按约定提交全额履约保证金。
十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办公地址:大佳何镇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郑志肖 联系电话: 138****3318
联系人:何起宁 联系电话: 135****1956
招标代理人:****
办公地址:****广场商务5号楼8楼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0574-****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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