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南自然资告字[2024]4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表):
序号 | 土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 不动产单元编号 |
1 | **** | 中岗镇**村 | 3146.56㎡(合4.72亩) | 公用设施营****能源站) | 不大于0.6 | 不大于60% | 不小于5% | 40年 | 4720 | 1000 | 4.72万元 | 341****02200GB00012W****0000 |
备注:1.宗地其他规划设计条件须相应按照宗地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执行。2.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直接转挂牌方式出让。3.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公司法人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商务局对竞买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符合加油站布点规划、同意报名”的审查意见,****规划局依据审查意见接受报名。
2.宗地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
3.受让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9日,****政府****政府****规划局)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9日,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3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3月21日15时****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2、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应价或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应当按规定土地用途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4、该地块内如有地下管网及线路、电力通信设施、热力燃气设施、地下隐藏物、埋藏物等均由出让人向有关部门申请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5、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可同步申办获得不动产权证,实现“交地即办证”。竞得人在竣工验收阶段,同步办理竣工规划勘验测绘与房屋实测绘,同步完成竣工规划核实、土地复核验收和房屋实测绘成果审核,同步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实现“验收即办证”。
6、竞得人在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位于**县境外的,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县设立有****公司,并由其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公司互负连带责任。
7、****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县**镇富陂大道北段71号
联系电话:0558-****983、****659
开户单位:****发展中心
开 户 行:****营业部
账号:200********710****00026
开户行:****公司****营业部
账号:188****56613
开户行:****公司****支行
账号:208********00038992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340********809799999
注意事项: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以上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账户任选一个,如分笔转款,****银行账户。
3、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既****宗地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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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