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招标公告 (略)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已由隆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隆发改发[2024]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 (略)m,拆除原水池2座,新建DN1000波纹钢管6m(镇墩3座),新建DN500波纹钢管6m,水利工程等 3、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4、标段划分:(略) 5、建设地点:(略) 6、工 期:9个月(27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7、工程质量要求:(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略)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略)。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四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8时30分至(略)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略)gov.cn/报名。 五 招标(略)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略)8时30分至(略)8时3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略)gov.cn/购买招标文件。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0时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不见面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 其它 8.1请投(略),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略)。 8.3区外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略)文件,明确自(略),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5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藏建市管[2021]157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略),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6本项目实(略),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超过30分(略)。投标人无需携(略),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评标结果负责。 8.7拟派项目管理(略)。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泽当镇山南市建筑规划设计院办公楼四层、五层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2024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