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4-03-0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983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电子邮箱:ljxhbjhpg@dy.****.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陈斜156井 | **省**市**县陈庄镇堐东村西南侧450m处. | ********中心 | 项目新钻陈斜156井一口,设计钻深2505.44m,完钻后进行测试放喷,获取有关技术参数。总占地面积为5400m2,均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耕地。项目总投资1340万元,环保投资60.7万元,施工期35d。 | **** | (一)施工期,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号)的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和道路采取洒水措施、施工现场周围采取围挡措施、物料集中堆放并采取遮盖等措施;使用合格油品,加强施工管理,尽可能缩短施工周期。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挥发性有机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二)试油废水运至陈南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对应储层空气渗透率下的水质指控指标后回注地层,不得外排并做好交接记录;生活污水全部排至环保移动厕所,由环保厕所供应单位定期回收,不得外排。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少鸣笛、隔声降噪、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护等措施,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限值要求。 (四)钻井施工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减少固废产生量,钻井固废全部委托专业单位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理;若产生不可利用的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则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统一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即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 |
2 | **鸿蒙****公司热力保障及第二热源项目 | **县津十路以东,津九路以西,永莘路以南,利七路以北 | **鸿蒙****公司 | 项目分两期建设,包括锅炉房2台(一期,1F,50t/h锅炉房建筑面积1598m2;二期,1F,80t/h锅炉房建筑面积2372m2)及配套设施,灰库一座(1F,建筑面积344m2),渣库一座(1F,建筑面积180m2),同时配套建设除盐水站、循环冷却水系统、柴油罐、氨水罐,设置炉前料仓、滚筒式冷渣器等设备。项目总投资10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8万元。 | **典图****公司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废气环境管理。根据《**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废气;焊接机处设置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烟尘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运营期,两台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废气分别进入配套的“SNCR+石灰石法+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低温SCR”处理后,共用一根排气筒P1(高50m、内径1.6m)排放处理。确保锅炉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一期50t/h锅炉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二期80t/h锅炉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中“其他燃料锅炉”排放标准,逃逸氨参照执行《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指南》(HJ2301-2017)表15排放标准。排气筒P1安装自动监测,监测项目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全密闭等措施,严格控制颗粒物、VOCs、氨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确保厂界VOCs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标准,确保厂界氨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浓度限值。 (二)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管网排至**县****公司进行处理。运营期,生产和生活污水经高架管廊输送至******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污水管网排至**县****公司进行处理。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县****公司进水水质标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采取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防火墙等的阻隔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炉渣、飞灰、布袋收集器收集尘和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催化剂、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五)项目建成后VOCs、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16t/a、7.64t/a、12.25t/a、45.18t/a以内。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
3 | ****公司4t/h锅炉改建项目 | **省****农场S310省道南1km处****公司现有厂区内 | ****公司 | 项目在现有锅炉房内建设,总占地面积50m2,总建筑面积50m2,建设内容包括1台4t/h燃气蒸汽锅炉及配套软水设备。项目建成后可为现有项目提供蒸汽4t/h、1200t/a。企业现有2t/h燃气蒸汽锅炉,每批次运行2h,年运行600h;更换锅炉后,用汽工序运行1小时,年运行300h。本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 | ******公司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废气环境管理。根据《**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废气;焊机处设置焊接烟尘净化器。 运营期,项目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燃气废气经1根排气筒(DA003)排放(高15m、内径0.3m)。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SO2:50mg/m3、NOx:100mg/m3、烟尘:10mg/m3)。 (二)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运营期,蒸汽冷凝水、锅炉排污水、制水设备产浓水及反冲洗废水均作为现有项目循环水冷却水补水,不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采取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防火墙等的阻隔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备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回收站。运营期,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废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固废,外售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五)项目不新增污染物排放,建成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003t/a、0.0185t/a、0.087t/a以内。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