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建设单位****委托,****已承担“******铁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铁矿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址:**市**县神门乡(原沙坝乡)
4、建设规模及内容:****铁矿采选项目,****铁矿30万吨,采取地下开采方式,服务年限6.5年,采选工程主要包括矿山、选矿厂、生活区等。项目总投资2293.75万元。
二、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39****2481
联系地址:**省**市**县集州街道米**大道文星段465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韦家碾1路118号B1405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177****8853
邮编:610066
邮箱:****@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评价工作程序:一般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环境措施、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等)得出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链接:https://pan.**.com/s/1pgZtUlu4Sv5qaHtI7gNvcg
提取码:gxp9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告主要采取公示的形式进行,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回公众意见表或回函、来电(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七、公告说明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