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已委托****对“******市**区猫兔塔生产点年产12000吨胶状乳化炸药(含乳化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生态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市**区猫兔塔生产点年产12000吨胶状乳化炸药(含乳化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市**区猫兔塔生产点年产12000吨胶状乳化炸药(含乳化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猫兔塔生产点现有厂区内。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对******市**区猫兔塔生产点现有年产12000t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年产8000t胶状乳化炸药和4000t乳化粒装铵油炸药,胶状乳化炸药生产部分各工房均利用既有工房,总平面布置保持不变;乳化粒状铵油炸药生产部分:将原闲置工房改造为602乳化粒状铵油炸药制造工房,**603乳化粒状铵油炸药成品中转站台。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王玺 联系电话:0472- ****50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
地址:****市**区少先路2号**市商会大厦1-2210室
联系人:张月芳 联系电话:0472-****459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直接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