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冠义齿生产项目
**闽冠义齿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 |
版本:2021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C3586-康复辅具制造 | |
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
污染影响类 | 工程性质 非线性 | |
******区亭江镇亭江路66号万洋众创城B地块11栋402、502单元 | ||
****环境局 | 环评审批文号 榕马环评〔2023〕13号 | |
2023-06-20 | ||
****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
788 |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0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95374D | |
****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95374D | |
**中科****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718409H | |
2023-10-01 | 验收监测时工况 无 | |
2023-10-01 | 调试结束时间 2023-12-01 | |
2024-01-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2-28 | |
网站 https://www.****.com/detail.php?itemid=1995 | 自验信息提交时间 2024-03-05 |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沉淀槽、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排放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沉淀槽、化粪池 | 验收期间生活污水总排放口pH、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浓度》(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能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B级标准) | 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吸附设施、中央吸尘器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规定(其中排放速率标准值按严格50%执行),无组织排放执行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 有机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21m高的1#排气筒排放;分模、喷砂、打磨、抛光、数字化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中央吸尘器收集净化后通过21m高的2#排气筒排放;车金、车瓷工序产生的粉尘经中央吸尘器收集净化后通过21m高的3#排气筒排放。 | 验收期间项目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h平均浓度值能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标准限值。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是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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