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县将开展校内课后服务项目准入机构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在**县范围内的社会专业培训机构,须具有《中****学校办学许可证》或符合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有稳定的办学资金,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提供课后服务的**,有固定的专业教师团队。专业教师无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行为。
(二)具有一定年限的校外培训经验,在**县范围内长期从事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非学科类的培训。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10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县校内课后服务项目准入机构报名表》。
2.机构法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3.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专业教练或教师专业资质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师资相关材料,****银行工资流水证明或工资收入证明材料。
5.课程实施方案(含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授课班额上限、每学期课时安排、每节课授课教师人数等课程相关资料),课程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也可以增加相关内容。
6.课程每课时(不少于40分钟)收费标准。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参与课后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向****报送申报材料清单1-6电子材料,以“培训机构名称+参与课后服务申报材料”命名,压缩后发送到以下邮箱:****@qq.com,请在邮件标题处备注“培训机构名称+参与课后服务申报材料”。
2.本着自愿的原则,有意向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申报机构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准备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申报,逾期申报视为无效。
****学校推荐。符合资质的、****学校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且效果良好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小学推荐,并按照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三)专家评审。****等部门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必要情况下对相关机构进行实地核查和师生座谈。根据《****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教规范〔2022〕14号),择优选定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及培训项目,向社会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四)结果公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布遴选入围培训机构名单。
五、进校园程序及监管措施
(一)根据遴选结果、开设需求,经学校、家长、学生代表共同决定,学校从遴选出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准入名单中自主选择进校园的培训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后将服务机构和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名单造册,****教育局备案。
(二)参与课后服务的培****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主动提升业务能力,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和课后服务工作,确保课后服务质量。
****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和项目质量评价。各学校每个学期开展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对满意度低于60%的特色课后服务项目,第二学期将不再开设,培训机构将不再参与该特色课后服务项目。
****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结合课后服务需求组织遴选工作。同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将服务水平低下、借机宣传为机构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的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不得参与校内课后服务。情节严重的,县“双减”办将责令其主管部门按照程序取消培训资质。
****教育局等部门共同做好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和常态督查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2-****832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请在工作日致电咨询)
申报邮箱:****@qq.com。
热烈欢迎社会各类专业培训机构共同参****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附件:**县校内课后服务项目准入机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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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