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增发国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眉山市增发国(略)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眉山市林业局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复文号 | 眉市发改政务审批〔2023〕85号 | ||||
建设地点 | 眉山市洪雅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新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21.994公里。; | ||||||
本项(略)(万元) | 1222.0 | ||||||
类似业绩 | 公路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略)。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略)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3-06 00:(略)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3-06 00:(略)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暂定:10万元),由中标人支付。二、比选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①提供比选报名时间内《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分100分、眉山市住建领域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登记92分及以上的网页截图;②拟派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在眉山市住建领域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登记的人员,均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其中至少1名具备高级招标采购师资格(提供官网查询截图),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文件彩色扫描为1个PDF文件并发送至电子邮箱(略),以便比选人选择参考。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 ||||||
联系人 | 任老师 | 联系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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