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编号:****
一、比选条件
**区聂日雄乡加庆孜村道路工程已由**市桑****委员会以《关于**区聂日雄乡加庆孜村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日桑发改〔2023〕20号文件批准建设实施,比选人为****,资金为全部申请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资金,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招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区聂日雄乡加庆孜村道路工程
1.2项目地点:**区聂日雄乡加庆孜村
1.3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道路2.006km, 涵洞及附属工程等。
1.4比选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1.5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1.6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2.1参选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2参选单位为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参加比选。
2.4投标单位 不可以 组成联合体投标。
3.比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3.1请参选单位于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8日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7:30前往****进行报名。
3.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及相关(整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1)公司介绍信、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
2)参选单位资格要求相关资料、拟派人员相应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
3.4文件售价:850元整。
4. 比选文件递交
请参选单位于2024年3月15日10时30分前将比选文件递交至****(具体递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比选文件密封的将不予接收。
5.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
联 系 人:文先生
联系方式:181****834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扎德东路天力商住楼3单元501室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方式:182****3443
****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