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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石公资交 〔2024〕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将于2024年3月26日组织**区〔2023〕046、〔2024〕11-17、20-2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如有树木、供电、供水、排水、通信、构筑物等设施,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上地下有管线或地下有构筑物、人防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区〔2023〕046、〔2024〕11-17、20-2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块情况说明表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产业类型 | 经济指标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大李庄村地以东、储备地地以南、郑家庄村地以西、国****公司****公司以北。 | 8194.28 | 工业 | 1.0, 2.5 | 60 | - | 装备制造类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30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 | 50 | 580 | 10 | 580 |
**区〔2024〕11号 | 位于开发区南**村,储备地以东、******公司以南、******公司以西、储备地以北。 | 4144.96 | 工业 | 1.3, 3.0 | 60 | - | 电子信息产业类(标准地)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30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截止2073年10月24日止(与周边相邻地块使用年限一致)。 | 251 | 5 | 251 |
**区〔2024〕12号 | 位于开发区南**村,******公司以东、欣和润泰电子****公司以南、******公司以西。 | 1268.72 | 工业 | 1.3, 3.0 | - | - | 电子信息产业类(标准地)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30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截止2073年4月2日止(与周边相邻地块使用年限一致)。 | 76 | 2 | 76 |
**区〔2024〕13号 | 位于开发区南**村,欣和润泰电子****公司以东、**新****公司以西、******公司以北。 | 1511.13 | 工业 | 1.3, 3.0 | - | - | 电子信息产业类(标准地)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30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截止2073年11月8日止(与周边相邻地块使用年限一致)。 | 91 | 2 | 91 |
**区〔2024〕14号 | 位于开发区南**村,欣和润泰电子****公司以东、******公司以南、储备地以西、**新****公司以北。 | 5122.31 | 工业 | 1.3, 3.0 | 60 | - | 电子信息产业类(标准地)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30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截止2073年4月3日止(与周边相邻地块使用年限一致)。 | 308 | 7 | 308 |
**区〔2024〕15号 | 位于开发区南**村、方台村,昌盛大街以东、云开路以南、储备地以西、**路以北。 | 72901.83 | 工业 | 1.3, 3.0 | 60 | - | 智能制造类(标准地)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30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 | 50 | 4410 | 10 | 4410 |
**区〔2024〕16号 | 位于获鹿镇三街村,海山大街以东、三街村地以南、储备地以西、储备地以北。 | 18534.57 | 零售商业 | 1.0, 3.0 | 50 | 25 | - | - | 40 | 2865 | 20 | 2865 |
**区〔2024〕17号 | 位于获鹿镇贺庄村、三街村,贺庄社区地以东、镇宁路以南、石柏大街以西、储备地以北。 | 8004.36 | 商务金融 | 1.0, 3.8 | 50 | 25 | - | - | 40 | 1310 | 10 | 1310 |
**区〔2024〕20号 | 位于开发区**村,**村地以东、****学院以南、储备地以西、御园路以北。 | 35470.86 | 城镇住宅 | >1.0, 2.0 | 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 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 - | - | 70 | 18100 | 100 | 18100 |
**区〔2024〕21号 | 位于上庄镇王家庄村、大车行村、小车行村、小李庄村,储备地以东、储备地以南、储备地以西、储备地以北。 | 34461.13 | 城镇住宅 | >1.0, 1.5 | 28 | 35 | - | - | 70 | 31014 | 100 | 31014 |
注:1.具体规划要求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等为准。
2.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规划局**分局书面申报。
二、时间、地点安排
(一)文件下载及竞买申请:竞买人于2024年3月11日9时至2024年3月25日17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下载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首次登录需先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参照 业务指南 下载中心 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 ),方可登录交易平台。登录平台后按照 下载中心 中《土地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相关要求进行出让文件下载和竞买申请。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银行账号通过系统获取)。
(三)资格审查:****于2024年3月26日对竞买人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竞买人于2024年3月26日14时现场查询竞买资格审查结果。
(四)限时竞价时间、地点:2024年3月26日14时30分开始限时竞价,地点为****电子竞价室。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其中**区〔2024〕16-17、20-21号竞买申请人应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本次公开出让地块采取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并以公开出让文件为准。
2. 本次出让地块设定出让底价。
3. 竞买保证金按出让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足额交纳。
4. 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纸质、口头竞买申请和报价,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槐安东路163号)
联系电话:0311-****8269 0311-****5981
联 系 人:贾先生 刘先生
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589
CA办理咨询电话:0311-****1337、400-****-3355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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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