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对****工业废油和废煤焦油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 ****工业废油和废煤焦油综合利用项目目
建设项目概要:****是以经营回收存储废油利用为一体的综合民营企业。公司位于****区**区胡屯镇陶桥村,主要从事工业废油、煤焦油等回收利用和存储销售工作。随着附近焦化及炼化工业的不断发展,煤焦油、苯乙烯焦油、苯酚焦油、精馏残渣产量一直呈上升趋势,具不完全统计,周边地区大小产生上述油品厂10多家,每年的煤焦油产量都在50万吨以上,苯乙烯焦油产量在10万吨以上、苯酚焦油在10万吨以上、精馏残渣在8万吨以上。为了优化**及周边地区产业结构,拉长煤炭**的产业链条,****决定在现有厂区内投资建设11万吨/年工业废油及煤焦油综合利用项目,设计年产10.9万吨炭黑用焦化原料油。
项目主要建设蒸馏装置、产品储存及界区内的公辅设施、办公、生活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省**市**区胡屯镇陶桥村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33****003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公众意见表,提交邮箱:****@qq.com
(2)纸版公众意见表,提交: ****办公室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请提供您的具体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