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年产4000吨TPE新材料及20000吨环保包装材料智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4000吨TPE新材料及20000吨环保包装材料智造项目 | 苍**灵溪镇台商小镇台北路以东、**大道以西、花莲路以北18-1地块 | **** | 企业对生产工艺和规模进行变更,增加干式和无溶剂复合工艺,同时将老厂区的彩印生产工序搬迁至新厂区,并对厂区布置进行调整。搬迁后老厂区不再进行生产。项目主要以PE粒子、PA粒子、SEBS弹性体、PP粒子、环烷油、碳酸钙、助剂(稳定剂等)、彩印油墨、稀释剂(正丙酯、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乙酸异丙酯)、无溶剂A胶、无溶剂B胶、聚氨酯胶黏剂、表印油墨、水性油墨、水性胶水等为主要原辅料,通过不同生产线工艺进行生产,最终达到年产4000吨TPE新材料及20000吨环保包装材料的生产规模。 | <2024年3月4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刊登了《关于3月4日受理****年产4000吨TPE新材料及20000吨环保包装材料智造项目环评文件的公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9127 传真:0577-****9127
通讯地址:****中心四楼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二〇二四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