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处理厂一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审批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衡行审投资管理【2023】4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人)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专项债券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胜利东路与京九铁路交叉口西南角 2.1.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新****处理厂一期一座,设计规模为5.0万 m3/d,变化系数1.58,含再生水回用泵房一座,****泵站,配套尾水管线。项目占地面积约120亩,总建筑面积5959.3平方米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2 招标范围: ****处理厂一期项目EPC总承包材料检测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需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 的供应商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其检测范围必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必须包含“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和省****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07 09:00:00 至 2024-03-13 09:00:00 (**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2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 安晓亮 0311-****9793。(注: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市胜利西路1896号 | 地址:**省**市**区中华南大街473号居然商务B座41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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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瑞征 | 联系人:安晓亮 |
0318-****010 | 电话:187****7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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