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自治区**市**县**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人民政府以(曲政复[2024]3号)批准实施,****政府授权****作为项目实施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人”)。特邀请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自治区**市**县**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招标。
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项目编号:****
4. 项目概况:本次**县供暖面积包括新增供暖面积22.12万㎡。通过打造供暖系统,量身定制适合**县的清洁能源供暖方案。利用**县当地丰富的自然**条件,打造供暖系统包括热源、配套管网以及供热末端,新增供暖范围22.12万㎡建设清洁供暖系统、管网和室内供暖末端。实现**县县城集中供暖目标:清洁高效,可持续且经济性最佳,系统能耗低,能源利用率高,自动化程度高,运行成本低,提高**县供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高干部群众的生活水**生活质量。制定符合**县供暖现状、热负荷发展、**禀赋、气象条件、选址及电力接入条件的最佳项目建设方案,以解决原有自采暖存在的运行费用高、供暖质量低等问题;并满足新增供暖负荷的需求。同时,引入社会资本,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由传统“政府投资、委托运行、兜底保障”转变为“政府引导、企业投资、市场运作、政策支持”。制定合理的供暖建设方案、运营方案、投融资方案,加快全县供暖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专业化建设运营管理水平。
5. 供暖期限:年供暖时间180天,为每年10月1日~次年3月31日。如遇极端天气适当增加供暖时间。
6. 招标内容:社会资本方。
7. 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
8. 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0.5年,运营期29.5年。
9. 项目地点:**市**县。
10. 建设内容:新增供暖范围22.12万平方米建设清洁供暖系统、管网和室内供暖末端。其中。机关事业单位6.86万平方米、周转房8.94万平方米、商品房或自建房2.57万平方米、商业3.75万平方米。
11. 技术方案: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须是“太阳能光热+电辅助”技术路线。
12. 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下的“**—运营—移交(BOT)”。
13. 社****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14. 其他采购需求:无。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实体。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社会资本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所有投标人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1)个月内征信报告,查询对象为:参与投标的社会资本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特指民营企业自然人实控人),征信报告内有贷款逾期记录的,不予准入。如有特殊情况,提供当事金融机构出具的书面说明,证明该记录非查询对象原因造成。
投标人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政府采购市场。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根据以上文件,若中标人有能力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相关服务,可不再进行二次招标,项目公司可直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中标人承担工程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相关服务。
因此,本项目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中标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项目公司可以不进行招标,但投标人应满足如下条件:
(1)自行建设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现行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2023年9月-2024年2月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和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自行设计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综合甲级资质。
(3)自行提供设备条件:
1)设备符合投标人本次投报的技术路线。
2)提供自行生产的并已经投产运行的符合本项目建设运营标准的同类型设备合同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活动,申请人为联合体,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应体现投资、建设、运营优势;
(2)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出资占股(股权比例不得为零),应提交联合体合同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出资比例不少于联合体总出资额的51%,牵头人法定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社会资本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社会资本方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联合体成员中有民营企业参与的,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
(6)联合体各方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本资格要求中“主体资格”及“企业信誉”两项内容;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中的投资方均须具备本资格要求中“财务要求”内容;联合体中至少一方须具备本资格要求中“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内容;承担施工建设任务的主体还须具备本资格要求中“资质要求”第4(1)项内容;承担设计任务的主体还须具备本资格要求中“资质要求”第4(2)项要求;承担自行提供设备的主体还须具备本资格要求中“资质要求”第4(3)项要求。
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须是“太阳能光热+电辅助”。其中**供暖采取太阳能光热,下江乡供暖采取电辅助方式。
(1)根据《**自治区县(市、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特许经营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规定,****政府****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
(2)独立申请人应与投标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变动。
(3)投标人资格条件需满足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7】日00时00分至2024年3月【14】日00时00分,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关注项目。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年3月【7】日00时00分至2024年3月【14】日00时00分,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9】日9时50分,地点为:**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公告在《西****交易中心》《******建设厅》《**商报》上发布。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用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自开标解密开始时间1个小时内,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视为投标无效)。在完成开标之前,投标人应保持实时在线和电话畅通,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在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
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准时参加线上不见面开标会。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详见**自治区公共**交易信息网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中心--**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开标人员及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评标系统操作手册。
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要求。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联系地址:**自治区**市****
招标人联系人:蒲兴武
招标人联系电话:187****485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英雄路贡**小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雪梅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9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