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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县臻浩新材料净味装修地面塑料保护膜生产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1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略)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宜黄县军峰路与学府路交叉处,宜黄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服务区窗口((略))
项目名称 | 宜黄县臻(略)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江西宜黄工业园区丰厚片区 |
环评机构 | 江西领航环保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宜黄县臻浩新材料净味装修地面塑料保护膜生产项(略)东经116°17′14.437″,北纬27°39′58.223″,本项目占地面积10695.66m2。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主要以PP塑料粒子、PE(略)冷却、编织、印刷、分切、打包等工序生产塑料编织袋,经混料、发泡挤出、冷却、复合、印刷、复卷分切、打包等工序生产地面塑料保护膜。 产品方案:年产7000吨地面塑料保护膜、2500吨塑料编织袋(其中1000吨外售,1500吨用于地面塑料保护膜复合工序)。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混料、拉丝、发泡挤出、复合、印刷、分切、破碎、造粒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VOCs、臭气浓度和氨等。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混料、拉丝、发泡挤出、复合、印刷、造粒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VOCs、臭气浓度和氨等。混料、发泡挤出、复合、印刷、造粒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VOCs、臭气浓度和氨等经集气罩收集+静电除油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拉丝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静电除油装置(略)(GB3(略))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略))中排放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略))表1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混料、拉丝、发泡挤出、复合、印刷、分切、破碎、造粒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VOCs、臭气浓度和氨等。通过做好车间通风换气工作、提高厂区绿化率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颗粒物无组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标准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相关要求;厂区内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标准要求;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废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 冷却水经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排(略),定期排放;冷却水、喷淋废(略)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宜黄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宜黄河。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挤出机、搅拌机、拉丝机、圆织机、破碎机(略)(A)范围内。 通过选用(略),加强设备维护和厂内绿化工作,可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四周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范围内,项目周边敏感点昼、夜间等(略)(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范围内。 (四)固体废物的处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废油墨桶、废热熔胶桶、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过滤芯和生活垃圾。 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清运;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桶、废热熔胶桶、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和废过滤芯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新建1个一般固废间(15m2)和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15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略)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略))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实施了公众参与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