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苗族乡同康苑人居环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改革局以余发改复〔2024〕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苗族乡洞水村
2.2 项目规模:改造安装同康苑管排污管 DN300HDPE双壁波纹管735米,**30立方米、50立方米化粪池各1口,维护同康苑原有化粪池4口及损毁道路、管网、沥青道路、混凝土地面恢复和花木、路灯、广告牌移植恢复等
2.3 计划工期:210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
2.5 标段划分: **县**苗族乡同康苑人居环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13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在 ****( **市**区**路唯一国际浙商大厦16楼1625室) 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13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7日10时30分,地点为**市**区**路唯一国际浙商大厦16楼1625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7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建设局联系方式: 0851-****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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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代理机构:**** |
**县**苗族乡洞水街上 | 地址:**市**区**路唯一国际浙商大厦16楼1625室 |
/ | 邮编:563000 |
陈德光 | 联系人:冉啟婷 |
139****0553 | 电话:0851-****8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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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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