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中心能源托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进一步响应公共机构能效提升,践行双碳目标,确实有效提升建筑能效,降低建筑能源消耗总量,在上一期能源托管到期的基础上,****中心电力、蒸汽、天然气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方式进行托管3年,项目须结合目前既有的托管改造设备,对楼宇能源计量平台系统进行升级优化,根据一期平台系统使用效果,优化使用和管理体验,修正基准值的对比、用能异常提醒等软件功能,同时系统软件增加多终端登录功能,****中心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及改造部分运维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2,062.151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中心由国网****公司投资了节能服务设施设备及相关软件,节能改造科学、合理,运行保障充足,实施成效较为明显,大大提升了建筑能效,降低了建筑能源消耗总量,降低了运行成本,****中心安全、高效运行水平。因本项目前期由****投资建设,根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能源托管项目托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因此继续由该单位实施该托管项目,符合该通则要求,****政府资金压力,同时该单位提供了能源数据分析、诊断、平台研发、系统的运维等服务。上一期托管过程中,因系统的升级改造、设备运行维护、日常运行监控、采集的电力、空调等实时数据都需要上传至云平台,且系统改造是基于原系统的源代码及数据结构,由原承建单位继续实施,可确保维护服务工作的延续性和服务质量,能大大增加采购人的工作效率,并保障平**全、稳定的运行。继续由****实施,也能满足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兼容性、稳定性、延续性、经济性等要求。****作为国****公司****公司,具备强大的资金实力与专业服务能力,能满足项目在能源安全方面的特殊要求。综上,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具有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奥体大街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8771X1
三、公示期限2024年03月07日至2024年03月14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1. 采购人
联系人:眭晓斌
联系地址:****开发区**路8号
联系电话:150****6938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钱战浩
联系地址:****开发区**路8号
联系电话:0511-****1852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开发区**路9号丽都公寓1幢15楼
联系电话:0511-****1808
六、附件(见附件)论证意见.pdf
采购需求.docx
内部会商意见.pdf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