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犁头安置区等4个安置区路灯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7日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 项目信息
1、 采购项目名称: **县犁头安置区等4个安置区路灯工程
2、 采购计划编号: **财采计2023-0 116
3、 项目内容: **县犁头安置区等4个安置区路灯工程
4、 是否分包: 否
5、 项目负责人: 刘峰波
6、 联系电话: 181****9993
二、 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小写: ****675.00 元
大写:壹佰伍拾万零叁仟陆佰柒拾伍元整
2、 具体标的见附件。
3、 合同定价方式: 总价控制,固定单价,按时结算。
4、 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预付款: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三、 合同履行
1、 起始日期: 202 4 年 2 月 5 日,完成日期 : 2024 年 5 月 4 日。总日历天数: 90 天 。
2、 地点: **县
3、 方式: 总价控制、固定单价、按时结算。
四、 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
验收方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五、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 本合同协议书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文件
(5)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 其他合同文件
六、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贰份,备案单位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2月21日
合同订立地点: ****
八、 附件 : 政府采购合同 。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忠辉 法定代表人:刘湘黔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市**区青春**侧 开户银行:
帐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