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7 来源: ****政府采购网
****商品巡检公告
****各供应商:
为更好地建设****,不断优化电子卖场营商环境,确保上架商品信息及价格的准确性,供应商对信息、价格更新的及时性。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及商品日常管理细则》****超市项目入围承诺书等规定,**州内各集采机构将对****上架商品进行联合巡检。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巡检范围
检查范围:****超市正式供应商已上架在售状态的商品。
二、巡检安排
(一)定期巡检
1、巡检方案:
(1)一年四次定期巡检,每季度末(3月、6月、9月、12月)进行一次。
(2)比价标准说明:将商品在政采云平台的销售价格与同期大型电商自营商品平均销售价格对比。“同期”指价格监测信息查询当日;“大型电商”指天猫、京东、苏宁;“大型电商自营商品”指天猫、京东、苏宁的自营商品,如无法查询到自营商品的,以天猫、京东、****旗舰店、专营店等能买到的相同商品为准;无相同商品的以相似商品测算对比;“大型电商自营商品平均销售价格”指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超过该平均价10%及以上即为价格违规。
2、结果处理
(1)违规处理办法:根据《****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及商品日常管理细则》第五章诚信预警及第六章违约惩戒的相关要求对不合格上架商品的供应商进行预警、违约惩戒和扣减诚信分的处理,并上报****管理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a、预警:根据检查结果向供应商发送预警信息,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预警信息进行处理。
b、违约惩戒和扣减诚信分:预警信息发出3个工作日后对不合格的商品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进行违约惩戒和扣减诚信分处理。
(2)供应商拒不纠正,情节严重或涉及行政处罚的,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处罚。
3、异议处理
若供应商收到预警信息后存在异议的,在收到预警信息3个工作日内向本区划内集采机构提出申述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由集采机构核实处理,逾期未提交申述的视为无异议。
(二)不定期检查:各地区集采机构以本地区实际情况及工作需求各自安排进行。
1、线上检查:由**州各区划内集采机构根据其业务工作需求及安排不定期进行。
2、线下市场调查:根据定期巡检和不定期线上检查结果,对于多次出现价格偏高、信息更新不及时的供应商进行线下市场调查。
三、其他
集采机构名称 | 电话 |
****出让中心 | 0872-****387 |
****出让中心 | 0872-****655 |
****出让中心 | 0872-****633 |
****出让中心 | 0872-****265 |
****出让中心 | 0872-****697 |
****出让中心 | 0872-****122 |
****交易中心 | 0872-****149 |
****出让中心 | 0872-****088 |
****出让中心 | 0872-****053 |
****出让中心 | 0872-****595 |
****出让中心 | 0872-****971 |
****出让中心 | 0872-****928 |
****出让中心 | 0872-****031 |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