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3-07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苍资规告字[2024]08号
****政府批准(苍政函〔2024〕23号),****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地块 | 宗地 面积 |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035㎡,出让面积为1035㎡ | 宗地坐落 | ****社区**头村,**路以东、**路以南 |
土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建筑高度 | 层数5层,底层层高4.2米,二层至五层层高2.9米 | 地上总建筑面积 | 2895㎡,其中建筑占地面积 550㎡ |
起始价 | 280万元(不设底价) | 保证金 | 56万元 | 加价 幅度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3月28日10时00分 | 挂牌截止 时间 | 2024年4月11日10时00 分 |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该地块具体规划技术指****规划局拟订为准。 3、该地块若由自然人竞得,其建房手续可参照苍**现行的个人建房手续办理。 |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苍**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的、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均不得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公司。
(二)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管理部****公司章程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苍**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苍**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公司,并以新设立****公司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注册的企业也可在县内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公司,并以新设立****公司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 价高者得 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8日 10 时00分至 2024 年4月9日16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4月9日16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总地价款,剩余地价款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缴清。
九、联系方式
(一)、****(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联系电话:0577-****8510 0577-****8526
(二)、****(灵溪**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0577-****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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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