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建设项目(**大****制梁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人:****(盖章)
时 间:2024年3月7日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基地建设项目(**大****制梁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基地建设项目(**大****制梁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
(二)项目规模:**架空线路约264米,电杆5根,拉线3套,变压器一个,及相关附属设施。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要求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能源局****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的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1日9:00-17:00
(二)地点:****
(三)地址:****四楼会议室
(四)报名时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盖鲜章)、单位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盖鲜章)、公司介绍信(盖鲜章)、非法人参加报名需法人授权委托书(盖鲜章)、参加报名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盖鲜章)。
四、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1日17:00(**时间)。
(二)开标时间: 2024年3月12日10:00(**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三)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四楼会议室
五、招标信息公告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更正公告、结果公告等将在**临****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om/)予以公示。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四楼会议室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830-****122 180****4706
邮 编:646200
****
2024年3月 7日
(一)招标人
系指:****
(二) 合格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要求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8.****能源局****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的许可证。
(三) 报价费用
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
(一)招标文件构成
本招标文件共分四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部分 附件
(二)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1.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10:00(**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2.招标人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10:00(**时间)前任何时候,招标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澄清和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发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
4.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改报价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报价的截止与公开报价时间,并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至新的截止日期。
(一)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
1.投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2. 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3.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谈判小组有权取消其报价资格。
(二)报价文件构成
报价文件由报价书、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构成。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报价申请及声明(附件一)
2.资格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介绍信(盖鲜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二),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6)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在需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原件。
3.报价文件
(1)报价一览表(附件三);
(2)其他。
(三)谈判报价
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最高限价为 174891.32元 。报价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评审费等一切费用(包干价)。中标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
2.招标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3.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4.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5.其他。
(四)报价文件装订与编写
1.投标人必须将报价文件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胶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报价文件目录”。
2.投标人报价文件,如果单独的报价一览表与报文件有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3.报价文件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
4.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报价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报价文件,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5.因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报价文件签署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报价文件、报价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如投标人对报价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
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六)报价文件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密封件格式见附件四):
(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
(2)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2.为方便公开唱价,请投标人将“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注明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报包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与报价文件同时提交。
3.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于2024年3月 12 日10:00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报价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的报价文件,招标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七)报价有效期
1.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 90 日。报价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报价将被拒绝。
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报价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报价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报价保证金;同意**报价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报价文件的其他内容。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人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
(二)报价文件签收
1.招标人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接收合格的报价文件,投标人授权代表同时签字确认。
2.报价文件须采用纸质形式,以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的报价不予接受。
3.对投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三)报价文件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报价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投标人对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3.撤回报价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4.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报价文件,公开报价仪式后撤回报价的行为将被记入不良记录名单,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政府招标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一)公开报价
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报价。公开报价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公开报价时,由投标人交叉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再由招标监督部门检查结果,并经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不分递交先后顺序,工作员依次当众开启有效报价文件,唱价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报价和其它主要内容。
4.记录员将唱价内容分项记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5.投标人报价高于等于最高限价的95%时,视为无效报价。
(一)本项目采用 最低价中标法。最低价中标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投标人的评审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投标人的评审方法。(不满足招标需求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二)无论在评审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恶意串通报价的;
4.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谈判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三)确定中标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确定中标投标人。
(四)评审过程保密
公开报价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五)投标人瑕疵滞后的处理
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招标人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
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小组/招标人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招标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果,谈判小组/招标人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投标人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谈判小组/招标人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
(六)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法
根据政府招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将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报价。
1.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招标预算的;
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4.其他。
(一)中标通知
1.中标结果当场公布,当场通知未中标投标人。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在报价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投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签订合同
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2.招标文件、中标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履约保证金
1.本次招标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 0 %,合同签订前一次性缴纳。
2.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一)处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报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招标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公开报价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报价;
(2)中标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招标合同;
(3)中标投标人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和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中标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质疑
1.报价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报价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谈判资格公告发布时间、公开报价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4)质疑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4.报价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报价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人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5.招标人在收到报价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报价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报价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6.质疑报价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投诉。
7.对于中标结果的质疑,以公布中标结果的日期为准,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一)保密和披露
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政府****政府单位负责评审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
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或中标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招标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或中标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招标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一)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竞争性谈判:谈判类)
******基地建设项目(**大****制梁场临时用电工程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基地建设项目(**大****制梁场临时用电工程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基地建设项目(**大****制梁场临时用电工程
(二)工程地点:**市****园区
(三)工程内容:见施工图及清单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工程实际内容及业主要求
三、合同工期
(一)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
1.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1000元/天。
2.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延误时间(天)×1000元/天 。
3.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合同总金额的10% 。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验收规范。
五、合同价款与合同价格形式
(一)签约合同价: ,最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二)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不考虑任何风险因素。
承包人进一步确认并同意: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中已经包括完成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以及:①所有的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和措施项目成本;②承包人由承担此工程所需的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税金、材料涨价风险等所有税费;③缺陷修复和保修费用;④合同期内市场价格、政府收费等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⑤为符合或满足发包人在本合同中为承包人设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需要发生的所有费用。
七、计量与支付
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不支付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金额(不包括暂列金额)的97%;剩余3%为工程质保金。
八、质保期与质保金
(一)质保期为:1年,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质保金为:竣工结算价的3%,质保期到期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发包人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九、发包方权利及义务
(一)监督承包方施工,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整改;
(二)为防止承包人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材料供应商、分包单位的款项,造成各种不良社会影响,在事实确认清楚后,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应收的任何款项中扣除,直接支付民工工资、材料供应款、分包单位工程款。承包人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五)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六)提供施工所需的基础资料;
(八)按时支付工程款;
(九)其他应尽义务;
十、承包方权利及义务
(一)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二)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三)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四)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五)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
(七)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档案归档要求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
(八)承包人应当对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独立承包人履行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和服务义务,由此发生的费用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中,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包括:保证在项目建设时,其建设范围内的城市道路交通畅通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国家相关法规和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既有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在组织本合同工程中各分部项目建设前,必须对项目地的地下管线进行勘验并根据勘验资料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等。承担本工程施工安全的全部保卫工作及夜间和非夜间施工需要的照明。全面负责本项目已完工程成品保护,承担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的特殊管理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合同工程达到文明施工现场标准的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维护和管理。
(九)承包人应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及时清理场地,保证后续工作的进行。
(十)向发包人提供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十一)项目负责人按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在施工阶段长驻现场(施工阶段未经业主同意缺席一天按500元/天处罚)。
(十二)承包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现行规定的所有保险,并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不得拖欠施民工工资。若发生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及各项材料款,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对承包人的工程款进行监控管理或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权力。若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时支付民工工资、材料款项及分包款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人作出相应处罚。
(十三)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十一、承诺
(一)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二)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二、其他要求。
(一)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通过甲方审核通过方可实施。
(二)项目要求压证施工,压证人员必须为承包人在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明确的人员。
(三)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其项目经理到岗率不得低于80%,否则视为该项目转包,其未到岗时必须有假条,否则发包人在查岗后可按一次500元人民币予以处罚。
(四)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程量作出增减要求,承包人必须遵守。由于施工产生的安全问题,其后果及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五)临道路侧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做好施工打围、施工标语与警示标志要求规范、工地周边确保清洁卫生并做好老百姓出行导向牌,其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措施费已包含在合同款中。
(六)本合同壹式陆份,发包人和承包人各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乙方在本工程履约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对本工程产生异议或违约的,甲方有权将乙方纳入不诚信单位,不在享受甲方工程服务库的服务资格。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盖章页)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1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电气管线安装工程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无息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或拒绝按要求进行修复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修复工程支出的实际金额。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质量保证金按结算审定的金额 3% 计留,质量缺陷责任期 1 (1年/2年)年满且接到承包人申请后28日内扣除非承包人产生的维修费用后无息返还。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邮政编码: 646200 邮政编码: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发包人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一)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本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致(招标人):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 (项目名称) 招标的竞争性谈判招标活动并提交报价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2、如果我们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服务。
3、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投标人的权力。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遵守贵单位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我方若未成为中标投标人,贵单位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7、我方的报价文件自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
8、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 号:
投标人单位全称(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授权代理人的姓名、****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 的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须单独密封,用于公开报价)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元
总 价 | |
总报价 | 大写: 小写: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职称级别: 其他: |
其他优惠及承诺 | |
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 |
备注:本报价一览表必须单独密封,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报价文件 (正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报包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 报价文件 (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报包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报包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 资质证明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报包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附件五:
施工图
附件六:
招标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