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建设,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工作,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根据《****政府关于〈****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在全县9个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遴选**县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面积和补助标准
(一)项目地点、财政补助资金、面积
项目地点:**县9个镇。
累计面积:9.595万亩。
财政补助资金:264万元。
(二)补助标准(元/亩)
水稻服务内容 | 机耕 | 机播 | 机防 | 机收 |
补助金额 | 36 | 27 | 10 | 27 |
三、遴选条件
(一)在中国农服平台注册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农业企业、农业服务专业户、****公司、供销**社等社会化服务主体。
(二)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从业经验,在册技术人员5人以上,具备相应服务设备和服务人员。
(三)工商营业执照齐全,有工****银行账号。
(四)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拥有与所提供服务内容和要求相配套的服务能力,包括农机具(租赁设备只作为参考)、驾驶操作人员、技术和安全管理团队。
(五)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未涉黑涉恶;符合法律、法规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政府****农业农村局公示专栏发布遴选公告。
(二)服务主体申报。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服务主体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申报资料交到****,逾期不予受理。
(三)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或现场考察评估,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进行综合评价(服务能力、社会信誉),评审小组择优选择服务主体10个,报****审议通过后,拟定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的服务主体。
(四)网上公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公示专栏公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出中选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
(五)年度考核和合同签订。实行每年一考核,每年一签订,由****组织考核组对服务主体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参与****下一年服务主体遴选;考核不合格,取消下一年度遴选服务主体资格。
五、申报资料
(1)**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申报表(****领取)。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和相关征信证明。
(4)服务主体基本情况证明资料。内部管理制度、组织章程、工作台账、运营管理制度等。
(5)服务主体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农机具统计情况表、相关技术人员情况表或说明、农机购买证明、农机租赁合同等。
(6)上一年度相关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7)银行资信证明和税务等级证明材料。
(8)在中国农服平台注册登记的证明。
(9)近两年开展农业生产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近期办公场地、农机置放场现场图片资料。
(10)其他能反映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良好现状的证明材料。
每项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农业农村局A区209室)。
六、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2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评审时间:2024年3月15日上午10:00(**时间)。
报名地点:********农业农村局A区209室)。
联系人:陈彬
联系电话:135****6398
****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