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公示。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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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固废**综合利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报告书/**青华****公司 | **市**市豫灵镇中州**段秦岭冶炼北门1号 | **** | 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1万元。现有项目年处置危险废物84000t,本次技改工程在现有工程基础上建成,新增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和HW31(含铅废物)2类15****工程部分原料(黄金冶炼氰化尾渣、烟灰及焦炭)进行替代,利用现有富氧侧吹熔炼系统(1台12m2熔炼炉),回收固体废料中的有价金属。 | 1、废气。配料废气(G1)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集气管道,依托现有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尾气依托现有25m排气筒(P1排气筒)排入大气。配料废气经处理后,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可以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其他工序PM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的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25m排气筒);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氟化物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25m排气筒);砷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参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排放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熔炼烟气(G2)及环境集烟(G3)依托各自现有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经臭氧脱硝后进入双碱脱硫系统进行脱硫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60m排气筒(P2,**)排入大气。经计算,熔炼烟气和环境集烟经处理后,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SO2、NOX、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技改工程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方式。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上清液用于原料配料和水淬冲渣;脱硫系统排水用于水淬冲渣,不外排;软化水系统排水用于水淬冲渣,不外排;水淬冲渣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出水进****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技改工程完成后全厂噪声来源主要为上料机、搅拌机、压砖机、密闭侧吹系统、风机等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为75~95dB(A)。所有高噪声设备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振降噪。经以上措施,项目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除尘灰、废收尘布袋、车辆冲洗污泥和初期雨水池污泥返回熔炼炉,不外排;废矿物油、废液压油、废包装袋等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脱硫石膏、锍铁、水淬渣及废耐火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综上所述,本项目均得到合理处置,无固废外排。 5.土壤及地下水。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危废仓库、2#危废仓库、备用仓库、熔炼车间、配料车间、压砖车间等属于重点防渗区,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液氧罐、物料仓库等属于一般防渗区,宿舍楼、办公楼为简单防渗区。设置土壤及地下水监控点,及时掌握厂区区域的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土壤、地下水中污染物的动态变化,一旦发现污染,将第一时间进行治理。 6.环境风险。厂区将原分隔的270m3初期雨水池与72m3事故池连通合并改造为342m3事故池、**一座1000m3初期雨水池等。同时针对项目特点,提出初步的环境应急措施,待本次技改工程建成后,以****名义重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网络、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 |
附件:
****固废**综合利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书压缩_部分1.pdf
****固废**综合利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书压缩_部分2.pdf
****环境局**分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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